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章节练习题及答案:第11章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7-31
中二.多选题
1.环境污染侵害的免责事由一般包括( ACD )
A.不可抗力 B.意外事件 C.第三人过错 D.受害人过错 E.紧急避险
2.以下属于环境行政责任必须的构成要件的是( AB )
A.行为的违法 B.行为人的过错 C.行为的危害后果
D.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E.行为人必须为个人
一、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作为构成行政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如下四种:
1、行为的违法性(构成行政责任必要条件)。即行为人实施了法律禁止的行为或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
某些违反治安处罚条例损害环境的行为,也可以追究行政责任。
2、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也是承担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
3、行为的危害后果(不是承担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
4、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3.对行政处分不服的救济方式有( AB )
A.向作出处分的机关要求复议 B.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申诉
C.行政复议 D.行政诉讼 E.国家赔偿
4.以下不属于环境民事责任必须具备的构成要件的有( ABCD )
A.行为的违法性 B.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C.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
D.行为的危害后果 E.侵害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二、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传统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
1、主观上有过错;2、行为的违法性;3、损害结果;4、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在其构成要件上表现出特殊性,主观上的过错和行为的违法性不再是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而更加强调致害行为、损害结果、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5.环境民事诉讼与一般的民事诉讼相比程序上突出的特点是( BCDE )
A以行政调节为解决纠纷的必经程序 B.起诉资格的放宽 C.举证责任的转移
D.采取因果关系推定 E.特殊的诉讼时效
6.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行政处分包括( ACDE )
A.警告 B.罚款 C.记过 D.降级 E.开除
1、行政处分的种类:
对国家工作人员: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
对企业职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留用察看、开除。
“企业职工”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也包括国家机关任命在这些企业工作的行政人员。
2、行政处罚的种类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环境保护法》规定了:警告;罚款;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责令停业、关闭五种。
行政处罚中,使用最多的是罚款。可以同其他行政处罚形式合并使用。
7.《环境保护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措施包括( ABE )
A.罚款 B.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 C.责令缴纳排污费 D.吊销许可证 E.责令停业、关闭
8.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的不同之处包括( ABCDE )
A.实施处罚的机关不同 B.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 C.处罚的对象不同
D.处罚的形式不同 E.救济的方式不同
9.以下有关环境诉讼时效的说法,正确的有( ABDE )
A.最长实效20年从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B.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就丧失了胜诉权
C.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就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D.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E.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丧失的只是胜诉权,而不是实体权利本身
10.下列有关破坏环境与资源罪的叙述,正确的有( ABD )
A.破坏环境与资源罪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 B.破坏环境与资源罪侵害的是复杂客体
C.我国的破坏环境与资源罪既包括结果犯,又包括行为犯和危险犯
D.破坏环境与资源的犯罪主观方面多为故意,而污染环境的犯罪主观方面多为过失
E.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侵害的客体既包括人身权、财产权又包括生态权益
11.行政处罚的“罚款”和民事责任的“赔偿金”有什么区别( ABCD )
A.罚款带有惩罚性,赔偿金不具有惩罚性B.罚款可以高于损失额,赔偿金不能高于损失额
C.罚款可以针对“未遂”的违法行为,赔偿金必须针对造成损害后果的行为
D.罚款要上缴国库,赔偿金则支付受害人E.罚款不能列入生产成本,赔偿金能列入生产成本
行政“罚款”,不同于刑事责任中的“罚金”和民事责任中的“赔偿金”。它们之间有如下区别:
①性质不同。罚款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罚金是刑罚的一种形式,二者都带有惩罚性,而赔偿金则是对受害人的损失的一种补偿方式。
②罚金和罚款不一定同不法行为造成的损失等额,就是说可以高于损失额,而赔偿金是等额的,不能高于损失额。
③处以罚金或罚款可以是犯罪或违法的“未遂”,即只实施了犯罪或违法行为,尚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民事赔偿则必须是已经造成了损害结果。
④罚金和罚款按照法律规定,一般是上缴国库的,赔偿金则要支付给受害人。
⑤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对法人科处的罚金或罚款是不能列入生产成本的,只有在无过错的情况下支付的赔偿金,才可以列入生产成本。
12.环境行政诉讼的范围包括( ABE )
A.司法审查之诉 B.请求履行职责之诉 C.环境公益诉讼
D.请求追究行政责任之诉 E.请求行政侵权赔偿之诉
环境行政诉讼的范围
1、司法审查之诉。这是环境行政相对人认为环保部门的行政行为不合法或显失公正而要求法院进行审查的诉讼。
2、请求履行职责之诉。是指环境行政相对人为要求环境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其法定职责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这里包括环保部门拒发各种环保许可证和执照的行为或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其他法定应该改选的职责。
3、请求行政侵权赔偿之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时要求赔偿向法院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