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运输保险》随堂练习试题及答案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1-09
中1 国某公司收到由设在我境内的外资银行通知并加以保兑,我方在货物装运后正拟将单议付时,忽然接到外资银行通知,由于开证银行宣布破产,该行不承担对该信用证的议付或付款责任,但可接受我方委托向买方直接收取货款的业务,对此,银行是否应该付款?
(1) 我方应坚持由保兑支付货款。
(2)本案例涉及信用证问题,①所谓信用证是指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也是开证银行对受益人的一种保证,只要受益人履行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即受益人只要提交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种单据开证行就保证付款。②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信用证开具后,在有效期内,非经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即开证行、保兑行和受益人)的同意不得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③保兑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意气履行付款义务,保兑行与开证行一样,都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
(3)结合本例我出口企业收到国外开来的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并由设在我国境内的外资银行加以了保兑,故保兑行在开证行倒闭的情况下必须支付货款,故我方应支持向保兑行索取货款。另保兑行所说的向直接收取货款的说法是没有道理的,从风险的角度来说:银行信用高于商业信用,我方应坚持由保兑行支付货款。
2 我国某公司以CRF条件出口一批瓷器,我方按合同的规定按期在装运港装船后即时将包括提单在内的全套单据通过银行寄交买方,并要求买方支付货款,此时,因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海上风险在途中毁损,买方在知道此事后,来函向我方提出索赔,问:1如果我方已即向买方发出已装船通知,我方能否拒绝买方索赔?2如果业务人员由于业务上的疏忽,忘记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我方能够拒绝买方的索赔?
(1)如果我方已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那么货运途中的风险概由买方承担。因为:按《2000通则》解释,卖方负责在合同约定的装运港装运货物,装运后要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买方及时办理保险手续,买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后的一切风险。因此,对于货运途中因遇风浪而遭致的货物损毁,应由买方承担损失,我方可以根据相关的国际惯例向买方索偿货款。
(2)如果业务人员由于业务上的疏忽,忘记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那么我方即卖方应承担运输途中遭致的货物损失。因为:根据惯例规定,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或灭失,是由于卖方未及时发出通知而使买方漏保,那么卖方就不能以风险在船舷转移为由而免除责任。由此可见,在本案中,是否发出装船通知对能否收回货款至关重要。
3 我国某外贸企业与新加坡A商签订一份出口合同,付款条件为付款交单,见票后45天付款,当汇票及索付单据通过托收行寄交代收行后,A商在汇票上履行了承兑手续,货到达目的港的时候,汇票付款期限尚未到期,由于A商用货心切,故出具信托收据向代收行借得单据并提货转售,待汇票到期时,A商因经营不善,失去偿付能力,代收行以付款人拒付为由通知托收行,并建议我国的外贸企业直接向外商收取货款,对此,我国外贸企业应如何处理?
我外贸企业应通过托收行要求代收行承担付款责任。因为我方对外签订的合同条款是付款交单,见票后45天付款。而代收行凭A商的信托收据就将单据借给了A商,这是代收行自己向进口商提供的信用便利,而与出口人没有关系。A商失去偿付能力,代收行应对我出口企业负全部责任。我企业不能接受代收行要我方直接向A商索款的建议
4、广州某厂从英国进口货物一批,英商应我方的要求,将货物交给指定运送人经荷兰船运到广州。但在卸货时发生短缺,据船公司回答,所有短卸货物已卸在香港,将安排运回广州,约过了20天,又发现所短货物未全部运来,而且又无法查清货物究竟在何处,致使该厂的生产计划拖延,生产受到损失。问:(1)船公司应付何责任?(2)该厂是否可就由于生产计划拖延而造成的估计损失要求赔偿?(3)在多次转船运输中,买方为避免此损失发生应该投保何种险别较好?
5、北京某外贸公司按CFR马尼拉价格出口一批仪器,投保的险别为一切险“仓至仓”条款。我方将货物用卡车由北京运到天津港发货,但在运送途中,一辆货车翻车,致使车上所载部分仪表损坏。间对该项损失应由哪方负责,保险公司是否应给予赔偿?
6、有一批已购买保险的货物,装载该批货物的货轮在航运中发生了火灾,经船长下令施救后,火被扑灭。事后查明该批货物损失如下:(1)500箱受严重水渍损失,无其他损失。(2)500箱既受热烤、火熏损失,又受水渍损失,但未发现火烧的痕迹。(3)200箱着火但已被扑灭,有严重的水溃损失。(4)300箱已烧毁。试分析上述四种情况下海损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