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章节习题8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6-20
中三、简答题20分
1.宪法的特征是什么?有哪些基本原则?
特征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
2.在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2.人民主权原则。
3.保障公民权利原则。
4.法治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2.什么是国体和政体?我国的国体和政体是什么?
国家性质亦称国体、国家的阶级本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我国《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是我国的国体。
政权组织形式,又称政体,是指特定国家的统治阶级采取一定方式去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治理社会的政权机关。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依照宪法,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1.平等权
2.政治权利和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自由权
5.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
6.社会经济权
7.文化教育权
8.特定主体权利
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等等。其中应该特别强调的是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公民遵守宪法的义务,意味着每个公民都应该尊重宪法权威,维护宪法所确立的各项原则及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公民遵守法律的义务,意味着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循各项法律法规,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依照相关法律进行活动。
4、什么是犯罪构成?犯罪构成有哪些要件?
犯罪构成是指依照我国刑法规定的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诸要件组成的具有特定犯罪性质和社会危害性的有机整体。犯罪构成包括:犯罪主体,指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犯罪主观方面,指犯罪主体对自己的行为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有的心理态度,它包括罪过(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犯罪的目的和动机等因素;犯罪客体,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危害的社会关系;犯罪客观方面,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具体表现为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犯罪特定的时间、地点、方法等。
四、改错2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错)
2.民事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对)
3、公民的基本权利也称宪法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基本的、必不可少的权利。(对)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为解决民族问题、处理民族关系,实现民族平等、团结而建立的基本政治制度。(对)
五、辨别对错并在下面写出错误的理由:15分
1.是指行政机关根据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权,在当事人的申请和参加下,按照行政复议程序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裁决,以解决行政侵权争议的活动。
行政责任改行政复议
2. 民事主体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具体权益。
民事主体改民事权利
3.民法是调整国家在监管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改经济法
六、论述题(20分):
1.什么是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何区别?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机关根据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权,在当事人的申请和参加下,按照行政复议程序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裁决,以解决行政侵权争议的活动。
区别:(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行为;行政诉讼属于司法行为。
(2)受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主管部门。而受理行政诉讼的机关则是人民法院。
(3)受理范围不同。人民法院所受理的行政案件,只是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案件。而复议机关所受理的则既有行政违法的案件,也可以有行政不当案件。凡是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行政相对人都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而法律规定行政复议裁决为终局决定的,当事人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4)审查力度不同。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审查其是否适当,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且还要审查其是否适当。
(5)审理依据和对所涉及的抽象行政行为之间矛盾的处理不同。
(6)审理程序不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公开开庭审理。行政复议基本上实行一级复议,以书面复议为原则。较之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比较简便、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