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自考《现代谈判学》章节练习三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6-16
中三、简答题
1、经贸谈判的特点有哪些?
(1)谈判主体的多层次性
(2)主体之间的可选择性
(3)主体地位的平等性
(4)谈判方式的灵活性
2、经贸谈判有何意义?
(1)促进市场经济发展
(2)利于开展正当竞争
(3)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4)利于加强经济联系
(5)利于实现经济目标
(6)利于发展对外贸易
3、货物买卖谈判的内容及双方承担的义务?
货物买卖谈判的内容
(1)标的物
(2)数量来源:考试大
(3)质量
(4)价款
(5)履行期限
(6)履行地点
(7)履行方式
(8)违约与索赔
(9)包装
(10)检验
(11)结算
(12)装运
(13)保险
(14)不可抗力
(15)仲裁
(16)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
出卖方的义务
(1)出卖方负有交付标的物的义务
(2)出卖方负有交付有关单证和资料的义务
(3)出卖方负有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4)出卖方负有瑕疵担保的义务
(5)出卖方负有按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的义务
(6)出卖方负有附随义务
买受方的义务
(1)买受方负有对标的物进行检验的义务
(2)买受方负有通知义务
(3)买受方负有支付价款的义务来源:考试大
(4)买受方负有接受交付的义务
(5)买受方负有对拒收物的保管义务
4、建设工程谈判的特特征、种类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特征:
(1)建设工程谈判的主体是发包方和承包方,且双方均为法人
(2)建设工程谈判的标的是基本建设工程
(3)国家对建设工程谈判实行严格的管理
(4)建设工程谈判需要采用招标投标方式进行
种类:
(1)勘察、设计谈判
(2)施工谈判
(3)关于建设工程的委托监理
勘察设计谈判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1)发包方的主要义务:
(A)向承包方提供有关资料
(B)协助承包方工作
(C)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勘察设计费
(D)维护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人重复使用
(2)承包方的主要义务:
(A)按照约定如期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并向发包方提交勘察、设计成果
(B)负责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必要的修改
(C)对勘察设计成果负有瑕疵担保责任
(D)按约定要求完成设计交底,解决施工中关于设计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验考核和工程验收施工谈判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1)发包方的主要义务
(A)按规定或约定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B)按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各种材料、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
(C)协助承包方完成工作(E)竣工验收(F)支付价款
(2)承包方的主要义务
(A)按规定或约定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期开工
(B)主动接受发包方的不要监督
(C)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并交付
(D)对建设工程承担瑕疵担保义务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5、承揽定做谈判的特征、内容及双方的权利义务?P67
特殊性:
(1)承揽定做谈判的标的是特定的工作成果
(2)承揽方的工作具有独立性
(3)承揽方在独立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对工作成果的完成应负全部责任
(4)承揽方可以以留置定做物的方式实现得到的报酬的目的
内容:
(1)承揽的标的
(2)数量、质量
(3)报酬
(4)承揽方式
(5)材料的提供
(6)履行期限
(7)验收标准和方法
(8)其他条款
承揽方的义务
(1)承揽方必须亲自完成承揽的主要工作
(2)若承揽方将其承揽项目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那么承揽方由对定做方负责的义务
(3)承揽方应当按约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
(4)承揽方应当及时检验由定做方提供的材料并不得擅自更换
(5)承揽方发现定做方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及时通知定做方
(6)承揽方应当接受定做方的监督检验
(7)承揽方应当妥善保管定做方提供的材料及完成的工作成果
定做方的义务
(1)定做方有按约定提供材料的义务
(2)若定做方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应当赔偿为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3)定做方应当协助承揽方完成工作
(4)定做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
(5)定做方在承揽方交付工作成果时应当对其验收
(6)若由定做方解除合同,应当赔偿为承揽方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