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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中国税制》章节试题及答案:第2章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6-27

  参考答案:

  一.术语解释

  1.增值额:增值额是指生产者或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

  2.增值税:是指以商品的法定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

  3.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纳税期内购置的用于应税产品生产的固定资产已纳税款一次性给予扣除。

  4.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5.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税额。

  二.单项选择题

  1.C

  2.B

  3.C

  4.C

  5.A

  三.多项选择题

  1.A. B. C. D.

  2.B. D.

  3.B. D.

  4.B. C. D.

  5.A. B. C. D.

  四.判断题(判断对错)

  1.对

  2.错

  3.对

  4.错

  5.错

  五.简答题

  1.

  (1)有利于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生产的专业化、协作化是一种科学的.合理的.先进的生产组织形式,其最大特点是生产过程中分工很细,同一生产对象往往经过许多不同的企业、不同的生产部门来完成,其产品特点是经过的生产环节多,产品结构中外购件所占的比重大,反映在以商品全部价值为课税对象的流转税上,随着流转环节的增加和产品结构中外购协作件的增加,产品的税负也不断增加。增值税是按增值额课税,同一产品不论其流转环节多少,只要最后售价相同,税负就一致,有利于促进专业化.协作化生产方式的发展。

  (2)有利于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增值税是按增值额课税,v+m对企业来说是增值额,对整个社会而言,是一个国家一定时期的国民收入,因此增值税随着国民收入的增加而增长,税收收入稳定,不受流转环节多少的影响。

  (3)有利于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增值税按增值额课税,各环节增值额之和等于该产品的最终销售额,按商品的最终销售额计算退税,可以将该商品在生产.流通全过程缴纳的全部税款退给企业,既准确又彻底,可使该商品以完全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增加出口国商品的竞争力。对进口商品征增值税,根据进口商品的进口金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税额,相当于国内同种商品在生产.流通环节缴纳的全部增值税税额,可以做到平衡进口商品和国内商品的税负,有利于本国经济的发展。

  2.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在计算应纳税额时,都允许将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消耗的外购原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流动资产的已纳税额予以扣除,也就是在计算法定增值额时,允许扣除外购流动资产的已纳税额,但对外购的机器、设备、厂房等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额是否给予扣除,各国的增值税法则做出了不同的规定,于是形成了以下三种类型的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纳税期内外购的固定资产已纳税额一次性给予扣除,即纳税企业用于生产的全部外购生产资料都不课税,就整个社会而言,课税依据实际上只限于消费资料,故称消费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是指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相当于当期外购的固定资产折旧部分的已纳税额,就整个社会而言,课税依据相当于国民收入,故称收入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是指征收增值税时,不允许将外购固定资产已纳税额扣除,就整个社会而言,课税依据既包括消费资料,又包括生产资料,课税范围与国民生产总值相一致,故称生产型增值税。

  3.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其中:“一项销售行为”是指销售货物与提供非应税劳务,两者同时发生,密切相联,且从同一受让者取得价款。“非应税劳务”是指纳营业税的劳务。如,电梯生产企业销售电梯并负责安装电梯。

  税法对混合销售行为的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1.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谓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所谓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六、计算题

  1.

  应纳税销售额=100000+20000+10000+50000=180000(元)

  2.

  (1)进项税额:1.36万元

  (2)进项税额:(5+0.15)×7%=0.36万元

  (3)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4)销项税额:42×17%=7.14万元

  (5)销项税额:55×17%=9.35万元

  应纳税额=7.14+9.35-1.36-0.36=14.77万元

  3.

  (1)销项税额:1000×17%=170万元

  (2)销项税额:58.5÷(1+17%)×17%=8.5万元

  (3)进项税额:102+(10+0.9)×7%=102.76万元

  (4)销项税额:4.68÷(1+17%)×17%=0.68万元

  (5)进项税额转出:0.85万元

  允许抵扣的进项税为102.76万元

  应纳增值税=170+8.5-102.76+0.68+0.85=77.27万元

  4.

  (1)进口环节应纳的增值税=700×(1+10%)×17%=130.90(万元)

  (2)国内销售应纳的增值税=1900×17%-130.90=192.10(万元)

  5.

  不含税销售额=18.54÷(1+3%)=18(万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18×3%=0.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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