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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证券投资与管理》专项习题及答案:简答题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6-12

  简答题

  1.证券投资由哪些基本要素构成?

  答案:证券投资要素由证券投资主体、证券投资客体和证券中介机构组成。证券投资主体,是指进入证券市场进行证券买卖的各类投资者。共有四类: 一是个人及其家庭;二是政府部门,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政府机构;三是企事业部门,包括各种以盈利为目的的工商企业和非盈利的事业单位;四是金融机构,主要有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及各种基金组织等。证券投资客体,即证券投资的对象,主要是指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产品。证券中介机构是指为证券市场参与者如发行者、投资者等提供相关服务的专职机构,按提供服务的内容不同,可分为证券经营机构和证券服务机构两大类型。

  2.证券投资的主体分哪两类?他们的投资目的和投资特点各是什么?

  答案:一是个人投资者,包括其家庭;二是机构投资者,包括政府、企事业、金融机构。个人投资者的投资目的是使证券投资的净效用(即收益带来的正效用减去风险带来的负效用)最大化,具体有本金安全、取得稳定收入、资本增值、抵补通货膨胀风险、维持资产的流动性、实现投资多样化、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合法避税。各级政府及政府机构参与证券投资的目的主要有调剂资金余缺、进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通过国家参股控股来控制支配更多的社会资源。企业投资的主要目的是获利或实现参股、控股及组建企业集团。证券经营机构证券投资主要有获取盈利或是接受投资者的委托,代为投资并进行资产管理。银行、保险公司投资的主要目的是获利和实现资产的多样化。各类基金的投资目的是获利和资产保值增值。

  3.股票有哪些基本特征?

  答案:股票具有期限永久、承担有限责任、参与公司决策、取得剩余报酬、清偿地位附属、通过交易取得流动性、承担投资风险、同股同权同股同益等特点。

  4.普通股股东有哪些基本权利?

  答案:普通股东有经营决策的参与权、盈余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优先认股权的权利。普通股票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上可以就公司的财务报表和经营状况进行审议,对公司的投资计划和经营决策有发言权、建议权,有权选举董事和监事,对公司的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增资减资决议、合并、解散及修改公司章程等具有广泛的表决权。普通股票股东可以从公司的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票的股息收益是不确定的,股息的多少完全取决于公司盈利的多少及其分配政策。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若公司的资产在偿付债权人和优先股票股东的求偿权后还有剩余,普通股票股东有按股份比例取得剩余资产的权利。公司现有股东有权保持对公司所有权的持有比例,如果公司需要再筹集资金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现有股东有权按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及其持股比例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的股票,以维持其在公司的权益。

  5.优先股票与普通股票有什么不同?优先股票有什么作用?

  答案:优先股票与普通股票的不同是:优先领取固定股息、优先按票面金额清偿、无权参与经营决策、无权分享公司盈利增长的收益。优先股票的作用有:比普通股安全、不分散公司的控制权、具有财务杠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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