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统计法规概论》全真试题及答案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7-25
中五、论述题
1、试述我国的统计资料管理体制。
答:根据《统计法》第四条的规定,我国实行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建立了由政府综合统计系统和部门统计系统组成的集中统一的政府统计系统。其中,政府综合统计系统由各级政府统计机构组成,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国家统计局还在全国各省(区、市)和部分市、县,建立了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和企业调查队,总编制为19900余人,实行垂直领导、统一管理。部门统计系统,包括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各部门根据统计任务需要设立的统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设置的统计人员。现行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主要由以下三个方面组成:
(1)业务管理和协调方面。国家统计局依法负责组织和领导协调全国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国家统计局直属的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和企业调查队的统计业务由国家统计局垂直领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政府统计机构的双重领导,在统计业务上以上级政府统计机构的领导为主。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的统计机构或统计负责人,在统计业务上受国家统计局或者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指导。
(2)人事管理方面。县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统计局正、副局长,由同级地方党委和政府管理,上级政府统计局协助管理。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和企业调查队的编制和干部,由国家统计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省级城市、农村以及企业调查队的正、副队长,由国家统计局管理,同级政府统计机构协助管理,同级地方党委监督管理。部门统计系统的编制和干部由部门自行管理;
(3)经费管理方面。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统计事业费、国家统计事业编制的经费,由中央财政拨付,国家统计局统一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行政经费由地方财政拨付,基本建设投资由地方政府安排。城市、农村和企业三支调查队的各项经费由国家统计局拨付并统一管理。部门统计系统的各项经费由部门自行管理。
2、试述进行民间统计调查活动应遵循原则。
答:民间统计调查的管理应实行行业自律与政府行政管理相结合,在行业自律组织和国家管理法规未出来以前,进行民间统计调查活动应遵循以下规则。(1)从事民间统计调查活动,应当合法、科学、客观、公正。(2)民间统计调查机构应当维护委托者的合法权益。委托者与民间统计调查机构之间应当根据等价有偿的原则,签订委托调查合同。(3)民间统计调查机构对委托者的不正当的、非法的要求应予拒绝。(4)民间统计调查机构和调查人员不得冒充政府统计机构和政府统计人员进行调查活动。(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民间统计调查窃取国家机密,不得损害国家的安全和利益。(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民间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进行欺诈活动。公布的民间统计信息,应当真实。不得通过公布不真实的民间统计信息进行不正当竞争,误导消费者,损害其他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和利益。(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属于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范围之内的统计调查项目,民间统计调查机构和个人不得进行。(8)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在民间统计调查活动中知悉的被调查者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9)调查结果的所有权按合同执行。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所有权归委托方。(10)统计调查机构和个人向境外提供统计信息产品、信息服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六、案例分析题
某镇经济普查办公室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清查摸底后,汇总全镇个体经营户营业收入为8000万元。该镇镇长认为这个数据偏小,个体经营户营业收入应在2至5亿元之间。于是召开专门会议,将2至5亿元个体经营户的营业收入分解到各村委会。各村委会根据会议分摊的任务和指标,重新上报了个体经营户经济普查表。上报数为3.3亿元。请问:该镇镇长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该镇镇长的行为属于“强令并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并编造虚假数据”的统计违法行为,违反了《统计法》第七条的规定,是不合法的。第一、认为8000万实际调查数据偏小,应在2至5亿之间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第二、如果发现数据计算或者来源有错误,也应当提出,由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有关人员依照统计制度核实订正;第三、利用会议的形式向各村下达任务分解指标是严重弄虚作假、强令并授意违法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