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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国际经济法概论》考试题及答案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6-26

  五、 简答题(3题,每题6分,共18分)

  1、 试比较美国型的投资保证协定和德国型的促进与保护投资协定。

  第一, 投资保护的程度上,美国式的保证协定更为要求高,表现在征收和国有化的补偿标准上和对东道国控制外资能力的限制上。第二, 争议解决方面,美国式的要求通过仲裁解决,德国式的除仲裁方式外,还要求在ISCID进行仲裁第三, 投资保护范围上,美国式的仅限于缔约后新的投资,而德国式的还要求包括业已存在的投资。

  2、 简述要约的构成条件。

  第一, 要约必须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第二, 要约人必须清楚明白表明愿意截获搜要约内容订立合同的意思。第三, 要约的内容必须十分明确和肯定。第四, 要约必须到达受要约人

  3、 简述国际技术许可协议的含义及其分类。

  国际技术许可合同是指技术的提供方将自己拥有的技术的使用权有偿地转让给技术接受方而签订的合同。根据国际许可合同独占性的不同,即根据被许可方享有的使用权的大小,可以分类为:独占许可、独家许可合同和普通许可合同;根据是否可以再次许可而分为可分许可的许可合同和不可分许可的国际许可合同。

  六、 论述题(1题,共12分)

  试述我国与GATT及WTO的关系及其发展趋势。

  中国与GATT的关系:中国是GATT23个创始国之一,从1948年起成为总协定的缔约国。1971年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后,开始和总协定建立联系。1986年中国正式提出恢复总协定缔约国的申请,并阐明了三个原则,采取恢复的方式,力争以关税减让作为承诺条件,坚持以发展中国家的地位来进行谈判,并承担与我国经济贸易水平相适应的义务。1986年,总协定成立中国组,审议中国的外贸政策,起草议定书,提供进行关税减让表谈判的场所,讨论有关中国与GATT的其他问题,包括缔约方作决定的程序问题,并向总协定理事会提出建议。中国与此同时也深化了经贸体制改革推动恢复GATT缔约国的席位。随着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结束,谈判方决定成立世界贸易组织,中国恢复GATT创始国的工作就变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工作。

  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系:随着我国相继和美国、欧盟等主要WTO成员方完成谈判,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工作进度加快,2001年11月,我国正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成为WTO的成员方,随后台湾以单独关税区的身份加入了WTO,由于此前香港和澳门已相继成为WTO的成员方,因此,中国以一个主权国家和三个单独关税区的格局加入了WTO。

  发展趋势:1、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内立法许多与世贸规则不符合的地方都必须修改,所以我国立法机关和其他行政机关必须根据世贸规则的规定对有关法律进行废、改、立的工作,并且必须提高政策法律法规的透明度。2、根据我国的具体承诺表,我国将根据承诺陆续开放相关的行业和部门。3、我国还将作为WTO的成员方参与新一轮的谈判,主动地参与到国际经贸发展和立法的格局中去。4、世界贸易组织提供了一套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随着我国和世贸成员方经贸交流的深入,经贸之间的摩擦也在加深,我国将积极利用争端解决机制,有效的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

  4、由于我国加入世贸时是一个一国四席的格局,所以我国也面临着如何调整好中国大陆和其他三个单独关税区的经贸关系的难题。

  七、案例题(1题,共10分)

  1992年2月香港某公司A〔买方〕与中国某公司B〔卖方〕签订了关于买卖新型自行车的合同。合同约定的标的是试生产中的第一批全部数额自行车1000辆,交货日期为1992年3月31日至1992年7月31日,分批交货。合同签订后,B又与加拿大某公司C签订了销售合同,以较高价格将该批试生产中的全部新型自行车转售。1992年3月3日,B电告A,称生产厂家为了对该批新型自行车进行技术完善,将进一步改进生产线,故第一批货物的装运只能延迟到1992年9月。A因已获知B已将货物转售给C而拒绝了B关于延期交货的要求,B也没有交付合同项下的货物。

  1、B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B的行为构成了违约,因为根据合同约定,B必须在约定的时间内分批交付货物,而B却没有交付合同项下的货物,而且A也没有同意B所提出的延期交货的要求,合同没有变更,所以构成了违约。2、针对此种情况,B应采取何种应对措施? 因为B事实上已经违反了合同约定,所以A可以采取的针对措施有:

  第一,要求卖方实际履行合同义务,交付货物,除非卖方撤销了合同。第二,撤销合同,向卖方发出撤销合同的通知,第三,请求损害赔偿,就因对方违约导致的损失包括利润要求卖方赔偿,第四,可以补进货物,并就因此而多支出的部分要求卖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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