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国际经济法概论》模拟题及答案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6-26
中五、简答题 (3题,每题6分,共18分)
1、 简述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特点。
第一, 政府作为保险人,通常由政府有关机构或者政府组建或控制的公司接受投保。
第二, 险种主要包括外汇险、征收险和战争内乱险。
第三, 发生风险后,由保险机构先行赔付,保险机构取得代位求偿权。
第四, 一般要求投资合格,即既能有利于东道国,也有利于母国。
2、 简述《巴黎公约》的基本原则。
第一, 国民待遇原则。指在工业产权保护上,各成员国应当给予其他成员国的国民或在某个成员国有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非成员国国民以本国国民能够享受的同等待遇。
第二, 优先权原则,指以某一申请人在一个成员国为一项工业产权提出的正式申请为基础,在此后一定时期内,同一申请人或者他的继承人在其他成员国就同一工业产权申请保护时,该后来的国家应当把申请人第一次提出申请的日期看作是在后来的国家的申请日期。
第三, 各国工业产权独立原则,指各国依据本国的法律决定是否给予某一申请以工业产权保护,在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时,其他国家对同一申请是否给予工业产权不应当作为考虑的因素。
3、 简述仲裁协议的作用。
第一, 对于当事人来说,就丧失了就特定事项向法院起诉的权利并要受仲裁裁决的约束。
第二, 对于仲裁机构和仲裁庭来说可以依据仲裁协议获得管辖权。
第三, 对于法院来说,有效的仲裁协议排除了法院的管辖权,而且是法院执行仲裁裁决的必备要素,无效的仲裁协议是法院对仲裁裁决不予承认和执行的理由之一。
六、论述题 (1题,共12分)
试分析双重征税的产生原因及其解决方法。
双重征税可以分为法律性双重征税和经济性双重征税。
法律性双重征税产生的原因是:第一, 纳税人收入的国际化以及各国所得税制度的普及化是国际双重征税产生的重要原因。第二, 各国税收管辖权的冲突是导致国际双重征税的另一重要原因。在税收管辖权冲突问题上,又表现为居民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三种类型。经济性双重征税产生的原因有:对公司利润和股息的重复征税和对财产和股权财产的重复征税。
解决的法律性国际双重征税的方法有:第一, 运用冲突规范解决,主要方式有两种,其一是单边冲突规范解决,即以冲突规范将某一征税对象的征税权完全划归一方;其二是双边冲突规范解决,即将某一征税对象的征税权划归双方。第二, 免税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境外的所得或财产免于征税。可分为全额免税法和累进免税法。第三, 扣除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居民纳税人因国外所得而向来源地国缴纳的所得税款,允许作为扣除项目从应税所得额中扣除,就其余额适用相应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第四, 抵免法,是指居住国政府按本国居民纳税人在世界范围内的所得汇总计算其应纳税额,但允许其将因境外所得而已向来源国缴纳的税款在本国税法规定的限度内从本国的应纳税额中抵免。经济性国际双重征税的解决方法有:从公司环节对分配利润的防止,主要指股息扣除制和分劈税率制;从个人环节对取得股息的防止,主要包括归集抵免制和其他处理方法。
七、案例题(1题,共10分)
1994年12月,中国某出口公司A与香港某公司B成交一批商品,价值300万美元,卖断此批商品,然后再由B转口去西非。合同中包装条款订明:Packing: all in plywood case of 10kg net and 2 cases to one bundle and jointed。B如期通过中国银行香港分行于1995年2月6日开出A-01-E-01006号不可撤销信用证。A在审证时发现信用证上的包装条款为:Packing: all in plywood case of 10kg net and 2 cases to one bundle。A为了安全收汇,按信用证上规定的包装要求交货。但在货物出运后的第八天,B致电称所有货物由于"no jointed"而不能接受。由于所购货物是转口西非的,B虽努力与西非方面协商,西非方面始终不接受此类不符合包装要求的货物,故B指示银行拒付。
问:1、A按信用证上的要求交货是否妥当?为什么?如不妥应采取何种做法为妥?按照信用证上条款交付货物不妥当,因为如果按照信用证上条款交付,就违背了合同的约定,造成违约,卖方应要求买方向银行申请修改信用证。
2、B指示银行拒付,银行是否会遵照"指示"?为什么?银行不会遵照买方的指示拒付货款,因为买方开具的是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根据信用证独立原则,银行只审查单据和信用证是否符合,如果符合,就必须付款。
3、B应采取何种做法以保护自身的权益?买方应以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要求卖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