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沈阳自考考生打印临时准考证的方式
来源 :沈阳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6-04-15
中2016年4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6日至17日举行。市招考办为方便遗失或损坏准考证的少数考生顺利参加考试,各区、县(市)招考办将于即日起至17日,提供打印临时准考证服务,考生可携带身份证及临时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至报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申请打印。各区、县(市)招考办联系电话及地址如下:
县区名称 |
联系电话 |
地址 |
和平区招考办 | 62180585 | 和平区十五纬路21号 |
沈河区招考办 | 24126398 | 沈河区万寿寺街高台庙后巷28号 |
大东区招考办 | 88537400 | 大东区工农路32号 |
皇姑区招考办 | 86275390 | 皇姑区雪山路8号 |
铁西区招考办 | 25444408 | 铁西区重工街熊家岗路28号 |
苏家屯区招考办 | 89135862 | 苏家屯区青松路10号甲 |
浑南区招考办 | 24265321 | 浑南区世纪路15号 |
沈北新区招考办 | 89630999 | 沈北新区金星街20号 |
于洪区招考办 | 25347126 | 于洪区沈大路8-3号 |
法库县招考办 | 87123788 | 法库县兴法东路16号 |
新民市招考办 | 87859360 | 新民市新华路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