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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2020年10月自考应试人员温馨提示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10-18

  辽宁沈阳关于202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试人员温馨提示

  2020年10月份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7日至18日举行,近3万考生在我市参加考试。为确保考生顺利赴考,沈阳市考试院温馨提示如下:

  1.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辽宁省2020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每科一交)、“防疫信息健康码”绿码、“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码”绿码、且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申明于每科考试入场时交监考员。

  2.参加考试的所有考生应至少于考前14天连续进行个人体温测量,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诊治并报告属地教育行政部门。

  3.考生进入考场后,自主选择是否佩戴口罩。考试当天出现发烧、咳嗽、呼吸异常等症状的考生由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进行综合研判评估决定是否能够参加考试。

  4.考生需要掌握各考试科目所在考点的地理位置,查询乘车路线,避免因交通或其他原因影响考试。

  5.考试当日,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进入考点和考场时,应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身体健康监测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6.考生需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须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对某些专业课程需要携带计算器、测绘等工具的,考生可按《报考简章》规定办理。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非指针式手表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应尽量避免穿、戴有金属的衣服或饰品,须脱帽参加考试。须将非考试物品摆放在指定位置。

  7.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漏填(涂)、错填(涂)、字迹不清的,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8.考生要在开考前认真检查试卷、答题卡,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印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否则,由此延误考试时间,不予补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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