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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2021上半年自考报名即将开始

来源 :沈阳市考试院 2021-02-25

  沈阳市考试院发布了《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原文如下:

  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

  2021年上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考”)报名工作将于3月2日开始。沈阳市考试院温馨提示,请参加报考的考生仔细阅读以下各项内容,按时完成各项报名流程:

  一、时间安排

  1. 3月2日-6日(9:00-17:00),老考生报考理论课程(首次网上报考的有准考证考生可进行网上注册)。

  2. 3月8日-11日(9:00-17:00),新考生网上注册,取消新考生现场确认环节,网上确认成功后可进行网上报考理论课程。新考生注册信息,如信息正确但无法比对通过,可电话咨询报考区、县(市)考试机构后,将身份证照片或其他电子版材料,上传至区、县(市)考试机构指定邮箱。

  3. 3月2日-12日(9:00-17:00),新、老考生网上报考实践课程。

  4. 3月8日-9日(9:00-16:30),各区、县(市)考试机构接待老考生电话申请报考毕业论文(仅为无法正常在网上报考的考生)及更正自然信息。

  5.3月14日17时,网上支付各项报名费用截止。

  二、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参加报考的考生需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选择自学考试栏目后,进入“辽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上平台”),在页面右侧六菱形“报考入口”中选择对应按钮进入各类报名入口页面。

  1.网上注册

  (1)新考生注册

  新考生需在“报考入口”选择“考生注册入口”按钮,进入新考生注册页面。选择“新考生注册入口”后,输入本人基本信息,上传考生本人照片,输入手机验证码,点击“保存注册信息”按钮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系统会自动为新考生分配一个流水号,考生可凭借流水号进行注册信息修改。

  注意事项:

  ①新考生报考需经过新生注册、网上报考两个环节。其中,新考生要按专业选择沈阳市某区、县(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考生重要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将不能更改;考生无需办理现场确认。

  ②新考生网上注册信息自动与公安部门网上信息进行比对,网上注册信息比对通过后,考生注册的手机号会收到登录报考的准考证号和密码,考生可凭借准考证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平台进行课程报考;如信息正确但无法比对通过,需电话咨询报考区、县(市)考试机构后,将身份证照片或其他电子版材料,上传至区、县(市)考试机构指定邮箱,区、县(市)考试机构核对无误后,通过网上平台信息管理窗口人工比对通过。

  ③考生注册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上传要求:近期、蓝底、免冠,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能超过40k、不能小于15K(高x宽为48x33mm),照片作为考生考籍图像信息保存,并将用于毕业证书。

  (2)有准考证考生注册

  首次网上报考的有准考证考生需在“报考入口”选择“考生注册入口”按钮,进入老考生注册页面。选择“老考生注册入口”后,完善个人信息即可完成注册。

  注意事项:

  ①首次网上报考的有准考证考生,必须通过网上平台注册,否则无法报考。

  ②首次网上报考的有准考证考生注册完成后,无需现场确认,可以直接通过网上平台报考课程。

  2.网上报考理论课程

  考生需在“报考入口”选择“理论课程报考入口”按钮,阅读 “报考必读”和“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诚信承诺书”后,点击同意,进入理论课程报考入口页面,自主选择报考专业和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理论课程报考。

  注意事项:

  ①报考理论课程时,每个考试时间段只能选择一门课程报考。

  ②报考课程但未缴费的考生,报考无效,报考信息将被取消。

  ③停考专业中,尚有二门以下(含二门)理论课没有合格成绩不能毕业的,可自主选择自考同层次原则上相近专业的相关且不低于原学分的课程参加考试,按省招考办统一规定办理。

  3.网上报考实践课程

  考生需在“报考入口”选择“实践环节报考入口”按钮,阅读 “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环节网上报考须知”后,点击确认,进入实践课程报考入口页面,选择报考专业、主考院校及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实践课程报考。

  注意事项:

  ①考生只有在所选专业全部理论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

  ②除可免考课程之外,其他课程已取得合格成绩(包括实践课程)的老考生或报考专业计划有调整的老考生(包含符合顶替原则的所有课程都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可电话咨询区、县(市)考试机构提出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申请。

  4.老考生申请更正自然信息

  老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自然信息有误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电话咨询区、县(市)考试机构申请更正自然信息。

  三、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沈阳市各区、县(市)考试机构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png

  原文链接:http://www.sysksy.cn/html/KSY/156040297321490/156040297321490/156040297321490/97321490089634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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