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2020年10月自学考试温馨提示
来源 :扬州教育考试院 2020-10-15
中江苏扬州202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温馨提示
2020年10月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工作将于10月17-18日举行。本次考试全市报考情况为:报名考生15614人,课次30868门。全市共设立市直、高邮市、宝应县、江都区、邗江区、仪征市等6个考区15个考点,379个考场,将举行1018场次的考试。其中扬州市直设扬州市新华中学、扬州市第一中学、扬州市梅岭中学等10个考点。
本次考试是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一次自学考试统考,考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配合防疫检查。考生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加考试:“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同时系非既往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考前14天内未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考前14天内无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考前14天内无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相关症状的。如不能满足以上条件坚持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相关报告(具体要求详见《江苏省202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经考点疫情防控组综合评估合格后方可在考点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当天,所有考生在进场前应佩戴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有序排队,相互保持1米以上间距,不扎堆聚集聊天,进入考场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本次考试全部安排在有监控设备的标准化考点内进行。所有考点全面使用“考务通”设备,考生进入考场时,将使用“考务通”对考生进行身份验证及脸部识别,确认考生身份,以杜绝替考行为。市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要携带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以及《江苏省202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准时参加考试,同时配合考点的相关检查,不要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点考场,共同维护我市良好的考风考纪。同时,我市公安、无线电管理部门将配合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共同防范高科技违纪舞弊等事件的发生。
特别提醒:
1.本次考试全部采用网上评卷的形式,请广大考生携带0.5毫米的黑色签字笔和2B铅笔,按要求规范答题;在开始答题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答题卡上的作答说明,按要求填写答题卡上的笔迹采集内容,未按要求填写笔迹采集内容的,当场考试成绩无效。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已被纳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适用范围。考生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有关规定,诚信考试。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相关链接:江苏省202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扬州教育考试院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