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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师范学院2021年6月自考毕业办证通知

来源 :长沙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1-05-21

  长沙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6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办证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详情内容如下:

  关于做好2021年6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办证工作的通知

  各助学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资格审核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细则》的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6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办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毕业申请条件及材料准备

  1.毕业申请条件严格按照《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16年版)及计划调整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凡按专业计划毕业条件所考课程门数(含实践课程和毕业论文成绩 )或学分不够的,一律不得申报毕业。

  2.《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上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均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目学芍倒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通知》及《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方案 (2018年)》执行。

  3.符合毕业申请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现场进行毕业申请,核对基本信息并在回执单上签名确

  认;各助学单位在上报毕业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回执单》;

  (2)《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 )》原件(要求张贴1张清晰的两寸蓝底证件照片和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考生填写部分必须是本人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允许任何人代为填写;

  (3)申请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本人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以下统一称“专科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学信网无专科 (或专科以上)毕业信息的(申报当次湖南省自考专科毕业的考生除外)本次不受理申请。

  (二)毕业网上申报管理办法

  各助学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考生在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里面提出毕业申请。

  (三)加强信息管理与审核

  1.前置学历是本科考生毕业申请的必要条件之一,所有申请办理自考本科毕业手续的考生须提前登录“教育部学信网”查询本人专科毕业信息,查询结果请打印 :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码有效期至2021年9月底);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已经体现出身份证号码的就不需要此表 )。其中,学信网无专科毕业信息的,需要提前进行学历认证,并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申报当年度湖南省自考专科毕业的考生除外)。具体办法详见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申报自学考试本科毕业需提前办理专科学历认证手续的公告》 (2013年11月6日).

  2.考生自考在籍期间有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需要办理更正基本信息手续后再申请毕业(当次不受理毕业)。

  3.凡参加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不得申请变更基本信息。同一专业只能申请毕业一次,重复申请无效。

  4.已经获得毕业证书者,一律不再变更其姓名、身份证号码、图像等身份证信息。

  (四)档案管理

  各助学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整理好毕业生档案材料,具体包含:毕业生登记表(一)原件、回执单、专科毕业证复印件1份(审核人需在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学信网查询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等,并分专业、按考籍号从小到大的顺序统一整理上交。

  (五)毕业证书内容修改

  各助学单位在领取毕业证时需认真核实证书上的各项内容,如发现照片、姓名或身份证号有误且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在2021年8月底前持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身份证、考籍证等,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查同意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统一进行修改,逾期不予办理。

  (六)毕业生证书审定费网上支付及其他相关收费毕业证书审定费实行网上支付,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6月3日15时,费用标准为90元/生。毕业证书审定费网上支付成功后,如审核未通过造成“退档”等情况,后果由助学单位自行承担,毕业证书审定费一概不予退还。

  二、日程安排

  1.5月28日-6月3日,各助学单位受理考生毕业申请,收齐毕业申请纸质档案材料,进行毕业网上申报、进行网上支付毕业证书审定费。

  2.6月3日-4日,各助学单位按要求上交毕业生纸质档案材料到我校继续教育学院:毕业生登记表(一)、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和学信网查询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

  3.6月5日-8日,学校继续教育学院统一组织审查毕业生档案材料,各助学单位补充相关材料。

  4.6月9日,整理不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数据,资格审查;毕业数据和材料整理汇总。

  5.6月10日,毕业生纸质档案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助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毕业办证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毕业申报、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和毕业资格审查等各项工作,确保本次办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资格审查。

  各助学单位要严格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有关要求进行毕业资格条件审查,确保网上考生信息准确,档案材料齐全,操作流程规范,做到不漏报、错报任何考生。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毕业申报手续的,只能参加下一批次的毕业申报,当次一律不予补办。

  (三)加强联系和沟通。

  在毕业办证过程中,各助学单位要加强同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的联系与沟通,遇到各种问题及时反馈。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731-84036979,电子邮箱 :1405248478@qq.com。

  长沙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原文地址:http://jxc.cssf.cn/column/gzdt/2021/16214989076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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