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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市2020年9月份自学考试毕业办理8月28日起

来源 :十堰市招生考试院 2020-08-20

  一、申请时间及地点

  2020年9月份十堰市自考毕业证实行网上办理,办理工作分两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考生网上申请时间:8月28日~9月3日;

  2.十堰现场确认时间:9月3日~9月4日;

  3.现场确认地点:社会及系统考生确认地点在十堰市教育局附楼201室,联系电话:8654349、8666521,考生可乘15、16、18、28、31、85、86、87、99路公共汽车在市体育中心站下车;助学班考生分别在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湖北医药学院、汉江师范学院进行。

  二、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毕业:

  1.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并在考籍所在地办理注册现场确认手续;

  2.申请毕业的准考证下所有合格课程及学分符合申请毕业专业的考试计划;

  3.外省转入考生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

  4.如存在考试违规记录的,已达到推迟毕业年限,并且已重新取得违规课程的合格成绩;

  5.申请自学考试本科层次(含专升本、专本连读的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须完成前置学历验证。

  三、申请毕业所需材料

  1.《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两份清晰复印件(正反两面)。身份证原件由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审核完后退还考生;

  2.PVC卡12位号准考证(持同一准考证参加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的考生,还需提供准考证复印件,并由考籍所在地自考办签章);

  四、网上申报步骤

  1.考生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建议使用360或者谷歌浏览器);

  2.在“考籍管理”页面中,点击页面左侧的“毕业申请”,选择申请毕业专业后,进行基本信息核实。如果考生看不到“考籍管理”页面,说明考生登录的账号对应的注册信息没有完成在籍注册流程,请在申请毕业前完成注册及现场确认等相关操作;

  3.在毕业申请中核实基本信息,如果基本信息有误,请在“基本信息维护”中自行修改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层次需要修改的,请考生联系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咨询信息变更事宜;

  4.基本信息核实无误后,查看申请毕业专业下所有课程成绩,红色显示的是不合格课程成绩;

  5.点击“毕业条件判定”按钮,等待系统自动判定是否符合申请毕业条件。如果符合申请毕业条件,请提交毕业申请并打印《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如果不符合申请毕业条件,系统会提示“不合格”,考生根据系统提示进入课程顶替中看是否有课程可以顶替,对符合顶替规则的课程,考生自行进行顶替操作后再次进行毕业申请;

  6.毕业申请提交后,考生按照系统提示的时间,持有关材料到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信息确认由考生本人办理,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正反两面复印件、准考证、《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到考籍所在地自考办现场确认申报信息。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根据教试中心函[2017]133号文件的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右上部分打印本人彩色照片,即考生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现场采集并打印在本人准考证上的电子照片。

  2.考生本人或委托人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即视作考生对本人所有的网上申请信息(包括电子照片)确认无误,若因考生本人或者委托人核实的信息错误而造成毕业证未能申办成功或者学信网电子注册信息有误,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申请自学考试本科层次(含专升本、专本连读的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证须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须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前置学历验证。因前置学历问题导致不能毕业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在网上申请过程中,可根据毕业证办理流程向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助学机构、主考院校咨询。

  十堰市招生考试院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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