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物工程学院2019下半年自考毕业证申报通知
来源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9-11-14
中2019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申报通知
2019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申办工作已开始,现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办证文件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本通知,请考生们认真阅读:
一、毕业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报毕业:
1.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并在自考办完成注册现场确认手续;(即可以登录考生服务平台)
2.申请毕业的准考证下所有合格课程及学分符合申请毕业专业的考试计划;
3.外省转入考生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
4.如存在考试违规记录的,已达到推迟毕业年限,并且已重新取得违规课程的合格成绩;
5.申请自学考试本科层次的毕业生须完成前置学历验证(通过考生服务平台-前置学历-学历证书申请,已生效的不用重复本操作)。
二、网上申报及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安排
本次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仍采用的是网上申报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请考生按本通知中要求的时间及时进行网上注册并现场确认,未及时进行网上注册和现场确认的,本次将无法申报毕业。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网上申报:11月13日~11月21日。
现场确认:11月19~21日共三天。
上午:8:30-11:30,下午2:30-17:00
现场确认地点:武汉生物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江南书院东侧二楼)
三、网上申报流程及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建议使用360或者谷歌浏览器);
2.在“考籍管理”页面中,点击页面左侧的“毕业申请”,选择申请毕业专业后,进行基本信息核实。如果考生看不到“考籍管理”页面,说明考生登录的账号对应的注册信息没有完成在籍注册流程,请在申请毕业前完成注册及现场确认等相关操作;
3.在毕业申请中核实基本信息,如果基本信息有误,请在“基本信息维护”中自行修改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层次需要修改的,请考生联系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咨询信息变更事宜;
4.基本信息核实无误后,查看申请毕业专业下所有课程成绩,红色显示的是不合格课程成绩;
5.点击“毕业条件判定”按钮,等待系统自动判定是否符合申请毕业条件。如果符合申请毕业条件,请提交毕业申请并打印《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如果不符合申请毕业条件,系统会提示“不合格”,考生根据系统提示进入课程顶替中看是否有课程可以顶替,对符合顶替规则的课程,考生自行进行顶替操作后再次进行毕业申请;
6.毕业申请提交后,考生按照系统提示的时间,持有关材料到自考办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信息确认由考生本人办理,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正反两面复印件二份、《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二份到学校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申报信息。若考生确实不能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还应提供由考生本人签名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现场确认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7.现场确认信息后,考生或被委托人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8.毕业申请审核状态请考生及时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
四、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及确认流程
1、在考生服务平台申报成功后,从系统里打印《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二份,并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两份清晰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在2019年12月30日前的视为无效),身份证原件由学校自考办审核完后退还考生;
3、如委托其他人代办,请手写一份《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现场确认委托书》,并附上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使用A4纸张。
其他注意事项
1、 根据教试中心函[2017]133号文件的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右上部分打印本人彩色照片,即考生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现场采集并打印在本人准考证上的电子照片。
2、考生本人或委托人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即视作考生对本人所有的网上申请信息(包括电子照片)确认无误,若因考生本人或者委托人核实的信息错误而造成毕业证未能申办成功或者学信网电子注册信息有误,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申请自学考试本科层次(含专升本、专本连读的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证须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须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前置学历验证。因前置学历问题导致不能毕业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需要申请学位证的同学,如果没有考过学位外语或学位课程没有达到要求的,请保证相关学位课程达到要求后再申报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因一旦申报毕业就不能再参加相关考试。
5、考生在网上申请过程中,如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学校自考办电话027-89649820。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自考办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