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2020年10月自考网上报名通知
来源 :十堰市招生考试院 2020-08-28
中十堰市202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知
湖北省202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6日、17日、18日进行。为顺利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1.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31日8:30至9月9日17:00。
2.十堰市现场确认时间为2020年9月3-4日(身份确认有网上确认和现场确认两种方式,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推荐广大考生使用网上确认方式)。社会及系统考生现场确认办理地点:十堰市教育局附楼1楼大厅(考生可乘15、16、18、28、31、85路公共汽车到北京路体育中心站下车),联系电话:0719-8654349。助学班考生分别在湖北医药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汉江师范学院校本部进行。
3.2020年10月自学考试不安排补报名, 考生在本次考试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完成网上报名(包括未完成网上缴费),将只能报名参加2021年4月及以后的自学考试。
二、报名条件
1.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2.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3.符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条件的考生,其中系统委托开考考生及助学单位考生由其所在助学单位统一组织,考生应按其所在单位要求报名。
三、报考手续
首次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新生须先办理新生注册手续,完成身份验证,才可选择课程进行报考。已参加过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可直接进行课程报考。若无法报考,请参照新生身份验证流程,进行身份验证后继续报考。
(一)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进入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二)新生报名
新生报名分为新生注册和身份确认两个阶段。
1.新生注册
首次报考的新生注册须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在注册页面选择“新生注册”,以本人有效且常用的电子邮箱作为用户名进行注册,牢记密码,避免遗忘和泄露。根据提示按要求完整、准确填写个人资料、报考专业等相关信息,并选择考区(考区一旦确认,不得自行更改,如需调整,须履行考区变更手续)。注册成功将生成准考证号,请考生牢记并保存,该准考证号将用于课程报考、考试通知单打印、免考、转考及毕业申请等相关业务办理。
非首次报考,已取得过湖北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即在籍考生。在注册页面选择“在籍注册”,考生服务平台将显示考生登记过的相关信息,考生应认真核对和完善。在籍考生持有或获得过多个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注册时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准考证号,准考证号一旦选定,只能报考该准考证号所属考区,使用其他准考证号取得的考试成绩将按相关程序合并到注册时所选择的准考证号上。
考生遗忘考生服务平台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的,可通过绑定的手机号获取验证码找回密码,或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报考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查询。因考生本人操作导致用户名和密码泄露、信息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首次报考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的考生,在网上注册时应认真、准确填写专科及以上学历信息。考生服务平台将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联网,自动核验相关考生的前置学历信息。前置学历信息验证不通过的,请按照平台要求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上传。其中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可登陆湖北毕业生就业网,根据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办事指南办理相关材料;需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可登陆学信网申请办理相关材料。
2.身份确认
考生完成网上注册后,显示预注册状态,进入身份确认阶段。新注册的社会考生身份确认有网上确认和现场确认两种方式,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推荐广大考生使用网上确认方式,如因证件更新、迁户、军人身份等特殊情况查询不到身份信息,再进行现场确认。其中网上确认的考生可通过扫描考生服务平台首页二维码或自行下载“湖北自考”APP进行身份确认(见附件1);选择现场确认的考生,请于9月3-4日到十堰市教育局附楼1楼大厅完成身份确认。助学班考生由所在助学单位进行现场身份确认。
网上确认:考生可通过考生服务平台移动端按提示首先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含头像和个人信息面),与公安部门信息比对,其次按照提示完成指定动作,读数字、录视频真人识别(与身份证照片),录制并上传清晰朗读数字的视频,完成人脸识别比对,最后上传电子证件照(免冠蓝底,151像素×201像素),进行再次身份证验证,系统自动比对后验证身份。身份验证通过者,即可报考相关课程、缴纳相关考试费用;身份验证未通过者,需重新按要求进行身份验证。身份验证过程中上传的证件照将用于考试通知单打印、毕业证办理及其他业务,请严格按照要求,上传本人近期电子证件照,否则后果自负。
(三)考生报考
1.已完成注册及身份确认相关手续的考生,均须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入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课程报名。
2.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和面向系统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实行网上缴费,请相关考生提前开通银行卡的银联网上支付功能,在当次考试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缴费。
3.考生在网上选报课程后,缴费前可对报考的课程进行修改,缴费后将不得修改已报课程,只能增加报考课程。
4.考生在当次报名时间截止前完成缴费,则报名成功,未完成缴费则报考无效。请考生及时缴费并注意查询考生服务平台上报考状态。
5.考生在确认报考缴费前,须仔细核对选择的准考证号和报考课程等信息是否正确。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得删减、更改,所交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
四、打印考试通知单
考试开考前十天,考生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所持考试通知单空白处及背面不得涂写字迹,否则按违规处理。所有考生均须凭考试通知单、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见附件4)参加考试。
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均应按照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提前做好准备。随时关注考区、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考前14天前开始,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态监测,填写《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见附件4)。参加多科次考试的考生,应提前打印多份《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如实填写,每次进入考场时须上交一份。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不配合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点、考场及考试工作秩序。除考生佩戴的口罩,其他防疫物资均不允许带入考场,接受身份验证时应临时摘下口罩。
3.提前到达指定考点,自觉接受防疫检查、身份识别和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安全检查。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4.考生应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考前14天内,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集聚性活动。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回,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
5.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状况异常、应立即按当地防疫要求,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核酸检测,及时报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经综合研判评估后确定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
4.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
六、信息变更
(一)考生因信息变更等需到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处理的,请先联系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在其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1.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需要变更的,须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在考籍所在地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变更。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审核无误后办理变更手续。
2.考生照片需要变更的,须说明变更原因,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考籍所在地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变更,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审核无误后予以重新照相。
3.考生居住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基本信息需要变更的,可在考生服务平台自行修改。
4.考生需调整专业的,应履行如下手续:
1)报考专科专业的考生,可在考生服务平台自行修改。
2)报考专升本专业的考生,先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提出专业调整申请,再提交本人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身份证原件到相关单位审核。
(二)考生在注册时所选定的考区参加考试,原则上不得变更考区。如因工作、居住地点变迁确需变更考区的,先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提出考区变更申请,再持相关证明材料(居住证或暂住证、工作证等能证明考生确需变更考区的证明材料)到原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请转出,原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持相同证明材料到所申请变更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请转入,所申请变更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办理考区变更手续。在当次网上报名时间内,不能申请考区变更。
其他有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湖北自考”APP,查阅有关文件和通知。
1. 考生注册网上确认操作指南
2. 考生注册与身份确认流程图
3.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知
4.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
5. 各市(州、林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现场确认信息汇总
十堰市招生考试院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