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招生办公室2019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工作完成
来源 :新乡市招生办公室 2019-03-04
中新乡市招生办公室2019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工作完成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71号)文件要求,新乡市2019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转考工作已于3月1日顺利结束,本次新乡招办共办理转出55人、729科次,其中转往外省4人,13科次。
为确保转考工作顺利实施,我办将2019年上半年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出手续工作的安排与要求等相关事项提前向考生、社会宣传、公布。
今年办理自学考试转考手续的要求是:
1、在籍考生离开我市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在规定日期内办理。
2、申请转出外省的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5、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6、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办理手续的自考考生多为请假前来的在职人员,为方便考生现场快捷办理转考手续,市招生办在一楼服务大厅电子大屏幕公布了简洁明了的办理流程说明,让每一位考生进入大厅,一目了然,清清楚楚,办理工作高效、考生满意。办理流程共分四部分:
一、审核证件:领取“输入信息、缴费凭证”小条,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申请办理。
二、输入信息:考生持证件及“输入信息、缴费凭证”小条输入信息
三、缴费:考生持“输入信息、缴费凭证”小条缴费
四、登记:考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温馨提示考生要注意字迹清晰,不要连笔,确认无误后,办理手续结束离场。
为确保每一个需办理手续的考生都能及时、顺利办理转考手续,本次工作,市招办提前着手,加强宣传,精心组织,优化工作程序,合理安排人员、布置场地,积极制定各种服务措施方便考生,“热情、耐心、真诚、细致”的解答考生各种询问,并做出满意解答,严格执行证件及资格审查制度,热情服务考生,克服了考生申请科次细、碎等情况,为确保自学考试办理转考工作顺利完成,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前期做好宣传,提前通过招办网站等平台公布考生办理转考手续的时间、地点、需带材料、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电话热情咨询,使需要的考生提前获知办理转考手续;二是严格审核证件;三是准确上报数据, 受理考生转考申请后,积极组织专人认真核查考生各类信息,确保上报转考信息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