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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河北师范大学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通知

来源 :河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9-05-17

  2019年下半年河北师范大学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通知

  一、报名

  2019年5月20—25日每天8:00-22:00,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点击“实践环节报考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1、报考实践课程的考生,须至少取得一门理论课程合格成绩,否则实践课程考核成绩无效(因无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2、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考生,须考试通过本专业80%以上课程。

  二、缴费

  1、费用支付时间:5月20日8:00至26日12:00

  2、缴费方法:考生报名后登录网站:http://hebzk.ccbjf.com(中国建设银行缴费平台)进行缴费。

  步骤:录入准考证号和姓名→勾选待支付课程,点击“去支付”→勾选同意《缴费服务及相关协议》,点击“去支付”→选择付款银行,点击“下一步”→填写银行卡信息并支付→点击“支付完成”。银行卡提示扣款后即表示缴费成功。

  6月20日后,考生方可登录本网首页“实践考核”中“缴费查询”查询缴费情况。报考费一旦缴纳,一律不退,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本次实践性环节考核。

  三、考核时间

  请点击下方链接,查看我校全部实践性环节考核时间安排

  点击:2019年下半年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时间安排

  四、部分课程考核说明

  1、“艺术设计”“工业设计”专业实践课程:9月21日考试一天,22日上午考试半天。考前五天考生登陆本网首页“实践考核”栏目查询考场、座位号、考试地点等有关信息。本网首页“常用文件”栏中有每门课程考试大纲。考试时考生自带画笔等绘画工具,考场内不得相互转借。

  2、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论文(毕业综合考核)

  汉语言文学(本科)和汉语言文学教育(独立本科段)两个专业的毕业论文以毕业综合考核的形式进行,不用撰写毕业论文及答辩,考生没有指导老师。考生须登陆本网首页“常用文件”栏下载辅导材料,结合教材进行自学,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考核形式为开卷考试,考生不准携带、使用与考试有关的复印材料、非正式出版印刷的小册子和手抄笔记等,只允许参考正式出版教材。

  考试时间:9月22日(周日)上午8:30—11:30。

  考前五天考生可登陆本网,点击首页“实践考核”查询考场、座位号、考试地点等有关信息。

  3、其它本科专业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报考其它本科专业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考生,需要参加毕业论文撰写或作品设计及答辩,都分派指导老师,具体按以下流程操作:

  (1)指导教师查询:6月20日后登录本网首页“实践考核”, 点击“导师查询”→输入“姓名”+“准考证号”→“提交”,抄录下导师信息,考生须及时与指导教师取得联系(注意避开教师休息时段)。

  (2)论文题目的确定:考生可以采纳本网首页”自考文件”栏中提供的论文参考题目,也可自拟论文题目。确定论文题目后即可开始准备材料,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完成论文的撰写或作品设计。

  (3)毕业论文格式要求:毕业论文撰写依据 “河北师范大学自考毕业论文写作规范”(见本网“常用文件”栏目)完成,“毕业论文封面”(见本网“常用文件”栏目)要求统一格式。毕业论文写作的基本要求是观点正确、结构完整、层次清楚、论据有理、论述充分,切忌抄袭和网上下载。

  艺术设计、工业设计两专业的毕业设计要求,请从本网“常用文件”栏目中查阅,另外须撰写毕业设计说明书或设计报告。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时,学校将通过维普检测系统对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说明)进行复制比检测,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不能申请学位。申报学位时须提交电子版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说明),请考生妥善保存。拟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请提前做好论文自查重工作,维普论文检测系统个人版网址:http://vpcs.cqvip.com/personal/hbjx。

  (4)“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此表从“常用文件”栏中下载,填写“论文内容提要”及以上栏目,字体选用5号宋体,A4纸打印一式两份。注意“论文内容提要”要简明扼要,此表只能打印完整一页,多页无效。

  (5)毕业论文的提交时间:初稿:8月10日前完成初稿,电子稿件发至指导教师邮箱,详情与指导教师联系。成稿:9月15—16日请用EMS快递邮寄,以防丢失。具体邮寄地址和收件人请与指导教师或所属学院取得联系(可从本网首页“常用文件”栏中查询相关学院联系方式)。

  (6)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地点: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和工业设计三个专业9月22日(周日)14:00开始答辩,其它专业9月22日(周日)8:30开始答辩。考生当日到河北师大相关学院现场查看答辩顺序。

  五、成绩查询:11月18日17:00后,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六、毕业申请

  每年上半年7月1—6日,下半年11月20--25日考生须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毕业申请,选择就近的自考报名点交验有关材料即可。

  七、学士学位申请

  1、本科毕业。毕业的第二年三月初提出申请,每年只办理一次,每年三月初本网公布有关学位申请的通知。

  2、从今年开始,我校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英语专业用第二外语)考试成绩”代替原来由省教育厅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全省成人授予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须成绩合格(含免考成绩)。

  3、所学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65分(含65分)以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综合考核)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

  4、在历次自学考试中无作弊记录。

  5、按照省学位办及我校评定委员会的要求,考生提交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须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如检测结果文字复制比超过30%,视为论文不合格,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维普论文检测系统个人版网址:http://vpcs.cqvip.com/personal/hbjx,请考生提前做好论文检测。

  6、交验的有关材料,学士学位评定表(须现场填写)、 自学考试毕业生鉴定表复印件一份、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小二寸照片2张。

  7、提交电子信息,登录本网学士学位申报系统,录入个人相关信息,提交以电子照片(与上交的照片同版)和毕业论文等。

  八、温馨提醒

  原网站“http://zxks.hebtu.edu.cn/index.html”改版升级,原网站信息内容逐步移至河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http://cjxy.hebtu.edu.cn/”“自学考试”板块,为保证考生顺利完成考试,请考生同时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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