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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教育考试院关于2018年10月自考报名重要提示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6-12

  河北教育考试院关于2018年10月自考报名重要提示

  为维护自学考试考生合法权益,确保信息安全、准确,凡网上申请办理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业务的考生(含在籍考生和新生),均须现场注册(获取初始密码)后方可进行相关业务的办理。

  1.已注册的考生(即在我省取得一门及以上理论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可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报考。

  2.未注册的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考点【点击查看列表】进行注册后方可报考。

  3.考生考籍档案中基本信息与有效身份证上信息不一致的,本次不予报考。 所有在唐山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自2018年上半年考试开始,必须在理论课报考“现场注册”期间,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所选报考点采集指静脉信息,过期不予补办。所有考生仅需采集一次,即可正常办理之后各项自学考试业务。入场考试前,考生必须通过考点各项信息验证才能入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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