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做好2018年上半年自考毕业审核与办证工作通知
来源 :贵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8-05-21
中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与办证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学院、助学单位、助学考生:
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与办证工作的通知》(黔招考自[2018]7号)的要求,为确保我校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办时间及地点
1.个人申办:我校自考毕业证办理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至6月1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40-17:00(若申办人员较多时,则按先后顺序取号排队办理),地点为贵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宝山校区音乐综合楼二楼),考生请备齐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
2.集体申办:集体申办的单位,按要求汇总考生的所有办证材料并统计数据,于5月23日前报送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由学历教育科分配安排审核流程,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并于6月1日前完成初审工作。
二、申请毕业条件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和相关文件精神,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毕业:
1.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2.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和实验、实习、技能等实践环节考核且成绩合格;
3.课程免考、替换及转考符合规定;
4.自学考试专业须为我校主考专业并为我校助学考生,助学学费须缴纳完毕。
三、申办所需材料
1.个人申办:
(1)下载并打印“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申办材料目录”,仔细阅读表格所示各类材料及相应要求,根据目录所示依序备齐所有材料,并在目录表格中签字确认。
(2)下载并打印“附件2:贵州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由考生本人填写完整并亲笔签名,将完整表格与办证材料一并交继续教育学院。
(3)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须保证前置学历已在学信网注册,并提供前置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打印件(材料标准格式见“附件3:前置学历证明表(示例)”);未上网的前置学历毕业证请到学信网指定的代理机构(贵州省代理机构名称:贵阳市人才交流中心;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28号;咨询电话:0851-87990142;联系人:代老师、石老师、丛老师)进行认证并提供该机构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根据《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和规范招生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08]63号)要求:自学考试毕业生毕业证书审定费(含毕业、专业证书表格费)为50元每生。
(5)如有办证考生姓名或身份证号等信息与前置学历不符的情况,须提供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开具的标准格式户籍证明原件。
2.集体申办:助学单位集体办理按要求准备上述材料,遇表中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的情况,经办人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只需交复印件;汇总材料后需填写“附件4:贵州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登记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与办证材料一起提交,纸质版需加盖公章及经办人亲笔签名;如有办证考生各类信息需修改的情况,请按要求填写“附件5:贵州省高等自学考试考生信息修改申请表”并与相应考生办证材料一起提交;如有办证考生姓名或身份证号等信息与前置学历不符的,需汇总所有此类情况及相关证明并填报“附件6:高等教育毕业生前置学历复查表”,并将电子版、纸质版与办证材料一起提交;考生电子照片由助学单位集体收齐,必须按准考证号命名并打包提交继续教育学院,另因本次照片要求与以往有所不同,助学单位还需提交所属需申办毕业证的考生照片全部真实有效的说明。照片规格详见申办要求。
四、申办要求
1.个人办理毕业证的考生必须准备齐上述所有材料(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由本人填写“附件1”、“附件2”各项内容并亲笔签名,且必须由本人至现场申办,绝不允许他人代办。现场初审合格后出具的毕业生初审表须由本人亲自核对确认各项信息后亲笔签名。毕业证为重要证件,办理过程较为复杂,且各项信息的准确性极为重要,一经办理无法更改,如因检查不仔细、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毕业证信息有误,由考生自行负责。希望各位考生严肃对待。
2.集体办理单位需监督考生亲自填写和确认材料并在“附件1”“附件2”亲笔签名,“附件2”须审核后骑缝加盖单位公章,并将考生联返还申请人,存根联由经办人签名,并汇总所有其他材料及附件,按要求准确填写“附件4”“附件5”和“附件6”,其中“附件4”纸质版需加盖公章和经办人签名。办证材料若未按要求盖章和签名或材料不全者,则不予办理。
3.根据《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管理办法(试行)》(黔招考自[2016]5号)文件规定,考生关键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如存在与平台已有信息不相符者,请与所属助学单位联系提交修改材料,并应在初审结束前完成提交。考生本人必须亲自确认各项信息并签名,如因本人或助学单位核查不仔细等导致毕业证信息有误的,由考生和助学单位自行负责(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自2016年起,毕业证书发放后,因考生本人或助学单位主观原因造成学历信息错误提出修改或更正的,一律不予受理)。
4.根据全国考办对本科毕业生前置学历的审查需要,考生必须在取得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且在学信网注册后才可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自考专、本科毕业证不能同时办理!);所有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必须提供前置学历在学信网上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毕业证书复印件。
5.特别强调: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打印规范>》教试中心函[2017]133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毕业办证起,毕业证书照片必须采用白色背景(规格:图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和24位真彩色,358像素(宽)×441像素(高)、相片清晰、大小在200KB以内、JPEG/JPG格式、头部占相片比例为2/3),电子照片以考生申请办证的准考证号命名(必须保证准考证号准确无误,否则后果自负)。此次办理毕业证以电子照片为准,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提供合格的电子照片,照片不合格者此次将不予办理。各集体申办单位务必认真做好考生电子照片的收集审核工作。
各专业学院及助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毕业办证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及时通知考生,以免错过毕业审核办证时间,并根据要求全力做好考生毕业审核办证准备工作,及时按要求将汇总的材料报送我院学历教育科,积极配合我院工作安排,以确保办证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0851-86702452
特此通知。
贵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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