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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1年4月自学考试考生防疫注意事项

来源 :贵州招生考试院 2021-03-19

  贵州省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防疫注意事项

  为做好我省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组考工作,保障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防疫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前健康监测

  所有考生打印考试通知单时须下载《贵州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和《贵州省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按要求填写。

  (一)《贵州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从考前第14天(3月27日)开始,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体温测量记录以及身体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就医并报告当地市(州)级招生考试机构。

  (二)《贵州省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为考生首场考试当日填写。

  (三)考前14天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要及时向市级或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报备,填写《贵州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并提交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二、进入考点考场

  (一)考生进入考点时要保持安全距离,必须现场扫贵州健码并接受体温测量,贵州健康码呈绿色且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 程佩戴口罩。

  (三)考生首场考试进入考场前,需将《贵州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及《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交与监考人员,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场考试。

  三、考试异常情况处置

  (一)考试当天考生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应立即告知考试工作人员,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

  (二)因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综合研判后进入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批准后予以补齐。

  四、考试结束

  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佩戴口罩,保持安全间距,不得拥挤。隔离考场考生考试结束后按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要求执行。

  五、注意个人防护

  考生要认真了解我省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防疫各项措施,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考试前后不聚餐、不聚会、避免非必要外出,避免和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做好赴考中的卫生防护。

  六、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提交的体温测量登记和承诺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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