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2019年10月自考网络助学综合评价考核通知
来源 :贵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9-08-28
中2019年10月贵州大学自考网络助学综合评价考核通知
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黔招考自〔2018〕5 号】的通知要求,报读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衔接助学考生须在省招生考试院指定的考核系统完成网络助学综合评价考核,获取助学最高30分的平时成绩。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网络综合评价考核的对象:201904与201910批次注册的社会助学、衔接助学考生(以下简称助学考生);
二、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评价考核成绩由四部分组成,分别是网上课程学习、网上阶段作业、网上综合测评、网上班级活动,共计30分。其中网上课程学习最高9分,网上阶段作业最高9分,网上综合测评最高9分,网上班级活动最高3分。针对网络助学综合评价考核作以下说明:
1.网上课程学习主要是完成视频课件的学习,不能拉进度,不能同时多开视频学习。
2.网上阶段作业需进行4-6次,成绩根据网上阶段作业次数计算平均分,助学考生自行安排在2019年8月26日至9月15日期间自行登陆网络助学综合评价考核系统完成。
3.我校助学考生的网上综合测评需在2019年9月16日至30日登陆综合评价考核系统参与3次测评,每次测评15分钟后方可交卷,单次随机抽取40-50道题,成绩取单次最高分。
4.网上班级活动是根据平时综合表现进行评分。
三、关于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评价考核中综合测评人脸识别认证补充说明:
1.每次开始测评前进行人脸识别认证,认证通过方可开始测评,测评过程中最少弹出3次人脸识别认证,通过后方可继续答题,结束交卷时同样进行人脸识别认证通过方可核算成绩,测评时间达到测评总时长强制弹出人脸识别认证并完成交卷,未通过人脸识别认证成绩视为无效。同时每次认证采集到的人脸识别数据留底存档;
2.助学考生一定在网络条件较好、手机电量在80%以上、使用摄像头清晰且性能较好的手机在光线较好环境下进行测评;
3.助学考生在人脸识别认证时候请严格遵守测试纪律,注重个人隐私,测试在得到考生同意后方可开始人脸识别认证;
4.针对出现特殊情况的助学考生,如:无法通过人脸识别认证,请联系导学老师进行反馈。
贵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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