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贵州大学自考免考(含学分互认)办理通知
来源 :贵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9-08-28
中关于2019年下半年贵州大学办理免考(含学分互认)的通知
各考生、助学单位: 为做好2019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含学分互认)课程手续的办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免考课程办理
1.办理时间:9月4日—9月10日。
2.办理地点:贵州大学西校区—(贵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515办公室)。
3.衔接院校办理要求:
①衔接免考成绩表纸质版(两份),需盖在读学校教务处公章,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
②原学专业教学计划纸质版,需盖教务处公章。
③电子版免考成绩表上的学生顺序必须和纸质版免考成绩表上的学生顺序一一对应。
二、个人申办材料
1.个人申办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若使用原学专业课程申办免考的考生,须提供原所读专业所有学期的所有科目详细成绩单(加盖原所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复印件无效)及毕业证书复印件,
②学信网上注册备案表及在线验证报告,
③自考专业办理相应课程免考,需提供原层次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含所有科目)原件和复印件及注册备案表;
2.英语四六级证书来办理英语(二)的免考,需提供该证书复印件及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打印该证书的成绩证明。
3.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NCRE)一级以上合格证书,可办理计算机类相应课程免考,需提供该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收费标准: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审定费按15元/每生每科收取。(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黔价费[2008]63号文件、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黔招考院[2016]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
1.请各报送单位务必使用附件一(免考成绩表)规范填报。
2.因省招生考试院对于各类成绩上报时间已做出严格规定,故各衔接院校必须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成绩报送,超过时限者一律不再受理。
贵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