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广西自学考试违规处理告知书通知
来源 :广西招生考试网 2016-11-14
中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我院已委托各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各有关高校继续教育学院向2016年10月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违规考生送达违规处理告知书。
截至目前,共有46名考生因预留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不详等原因无法送达违规处理告知书。现将我院拟认定的有关违规考生处理情况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处理依据或拟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我院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及有关证据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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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