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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广州自考面向社会的考生申请毕业须知

来源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7-06-15

  广州市2017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申请毕业登记工作将于6月15日-20日进行,请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登录广州招考网认真阅读《自学考试开考方式为面向社会的考生申请毕业须知》,并按相关要求于初审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 )办理毕业申请,依照各区招考办的工作时间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所需材料进行初审。

  一、 办理时间

  (一)网上申请:6月15日-18日,考生个人上网申请。(特别注意:网上提交申请时,必须选择办理初审地点的对应区,不能选“广州市区”。)

  (二)现场初审:广州市各区招考办办理毕业初审的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 申请毕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的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七)如申请的专业有特别要求,必须达到该专业申请毕业的要求(见附件2)。

  三、重要提醒

  (一)非集体组织办理毕业申请的助学组织考生作为面向社会的考生(个人办理),按此办法办理申请毕业登记手续。

  (二)办理本科毕业申请的,前置学历信息经省自考办核查后,审核属实的方可办理本次申请毕业登记手续。请考生及时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和修改。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

  附件1:广州市各区招考办办理毕业初审时间安排表

  附件2:报名报考和办理毕业登记时有特别要求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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