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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半年华政自考本科生申请撰写毕业论文注意事项

来源 :华东政法大学自考办 2016-07-11

  一、申请时间

  2016年8月27、28日(27日受理准考证末尾为单数的考生,28日受理准考证末尾为双数的考生),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二、申请地点

  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三楼311室

  三、申请撰写论文的条件(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文凭;

  2.通过相关专业本科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加考及免考课程)。

  四、考生在办理申请时需备齐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以下证件之一:身份证、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我校办理的本科段所用全部新老准考证原件。

  2.2002年以前通过的我校自考课程,须提供单科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002年以后通过的我校自考课程,不需要提供单科合格证。

  3. 凡有本市外校课程转入我校的,请自行上博益网查询并打印成绩单,如博益网上查询不到的须提供外校的单科合格证(或成绩证明);凡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原因有外省市课程转入我校的,须提供相应的户籍迁移证明或劳动合同及社保缴金记录,并带好考籍转出地自考办开具的转考介绍信和外省市的单科合格证或成绩证明(合格证或成绩证明上应注明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和考试时间,如有缺项应提供当地省级自考办开具的相应证明)。

  4.有课程需申请免考的,需提供相应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 须提供自考本科考前学历(专科或专科以上)的毕业成绩总表原件及复印件( 如原件已归档,须由归档部门出具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处印章 )、考前学历(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的考前学历(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必须是教育部唯一指定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网站(学信网 www.chsi.com.cn  )认可的文凭,考生须事先自查,并将查询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见样本)打印后提交我办(请在8月10日后下载以便核查);如学信网上查不到该文凭信息 ,考生须自行按学信网站上的程序进行学历认证 ,并在申请论文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见样本)。

  6.下载打印(用A4纸打印)并填写相关专业的“论文申请表”。考生需事先拟定论文题目、提纲并做好相关的资料收集工作,选题由考生根据所学专业自行拟定(宜小不宜大)。 “论文申请表”下载

  7.论文答辩费:法律和金融管理专业为600元、律师专业为400元。

  五、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

  1.论文由本人独立完成,杜绝抄袭。

  2.论文选题以所学专业专业课程内容为选题范围。

  3.论文体裁符合一般学术规范,观点明确,材料充实,结构完整,语言通顺,引文应注明出处并详列参考书目及有关资料,调查报告或者单纯案例分析不能作为毕业论文。

  4.论文字数不得少于8千字。

  5.论文格式见“本科论文格式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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