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2021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办理毕业登记手续通知
来源 :珠海市自考办 2021-05-21
中珠海市自考办发布了《珠海市关于2021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办理毕业登记手续的通知》,该通知详情内容如下:
珠海市关于2021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办理毕业登记手续的通知
根据省考办公告要求,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selfec/)提交毕业申请,并在市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所需的毕业申请材料。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2021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办理毕业登记手续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一)网上提交毕业申请时间:6月15—20日。
考生在网上提交毕业申请后,必须到市自考办提交毕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二)提交毕业申请材料时间:6月18—20日(周六、日照常上班)9:00—12:00,14:30—17:30。
(三)提交毕业申请材料地点:市自考办(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市教育局4号楼二楼办事大厅,联系电话:0756-2121325)。
二、毕业申请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 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选择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须与取得合格成绩的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所属的专业及组织考试的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各专业的毕业说明。
(七)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八)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九)符合毕业申请条件的各科成绩在同一准考证上。
三、毕业办理步骤
凡达到毕业要求的考生,应在市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申请毕业的有关手续,逾期者,不能参加本批次毕业手续的办理。
(一)确认信息
1.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之前,须登录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
2.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之前,须登录系统确认民族、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数据,如数据有误,可使用系统中的“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修改。
(二)提交毕业申请
考生登录系统,使用系统中“毕业管理”模块的“毕业申请”功能提交毕业申请,办理地点选择“珠海市(0400)”。
(三)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考生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后,须通过系统自行打印一式两份的《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并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有关信息,如实填写背面的相关内容;同时,将该表交有关单位填写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并加盖公章。
注意事项:
1.打印时必须使用激光打印机(不能用喷墨打印机)、80g/㎡(或以上)的A4纸,双面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2.考生不得对该表的格式及内容作任何更改。
3.在我市提交毕业材料的考生,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时,登记表类型请选择“非公开学院”)
4.不按要求打印、填写及盖章的,毕业材料不予受理。
(四)提交毕业申请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1.身份证的原件(原件核验后即退还,下同)及复印件。
2.《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3.考生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无需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使用非中国内地身份证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使用境外学历作为前置学历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
4.特殊专业要求:
(1)申请办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2)申请办理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3)申请办理药学专业(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
(4)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办理食品营养与卫生专业(专科)毕业时,如选考临床医学总论(课程代码:05747)、疾病的营养防治(课程代码:05748)、中医营养学基础(课程代码:05749)、食品卫生法规与监督(课程代码:05750)、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课程代码:05751)、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课程代码:05752)、食品营养学(课程代码:00988)等七门课程,须提供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鉴于当前疫情情况,如考生目前仍处于疫情高发区或隔离期间,建议提前与市自考办进行联系。现场办理毕业手续可能需要排队等候,请考生在提交材料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二)考生必须在2021年6月20日前按要求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申请材料到市自考办,逾期者,不能参加本批次毕业手续的办理。
(三)市自考办只是对考生的毕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由省考办负责审核批复。
(四)领取毕业证的时间预计在2021年10月下旬,请考生自行留意珠海市教育局网站的招生考试栏目,查阅毕业证书的发放安排。
珠海市自考办
2021年5月20日
原文地址:http://zhjy.zhuhai.gov.cn/zsks/ksjj/zik/content/post_28670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