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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2019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登记手续办理须知

来源 :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9-06-11

  中山市2019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登记手续办理须知

  各有关考生:

  根据省自考办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2019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登记办理的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一、申请毕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具体专业的毕业说明

  (七)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二、毕业申请材料受理的时间和地点

  (一)受理材料时间:2019年6月22-23日(共两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一楼办证大厅,联系电话:0760-89989286

  三、毕业登记步骤

  (一)确认信息

  考生在办理毕业申请毕业登记之前,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如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有错误,须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待考籍信息更正后,再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

  (二)提交毕业申请

  考生须在2019年6月17-22日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毕业管理模块中的毕业申请功能提交毕业申请。

  (三)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考生在网上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后,需用激光打印机并以80g/m2或以上的A4纸“双面”打印《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认真校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各项内容(正面内容不得擅自填写和修改,若某项内容出现空白,请在“考籍管理”中的“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添加修改,再次打印即有内容显示),然后在背面的有关栏目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并到考生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公章的单位名称须与《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工作单位”栏目上的信息一致。如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请到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提交毕业材料(以下的复印件须使用A4纸复印)

  考生在6月22-23日到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一楼办证大厅)提交下列材料:

  1.《毕业生登记表》 “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 身份证的原件(核验后即退还,下同)及复印件。

  3.考生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无需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使用非中国内地身份证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使用境外学历作为前置学历的的考生,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

  4. 从2019年开始,考生办理行政管理(原专业名称:行政管理学)专业(本科)毕业手续,无需提交前置学历成绩单;考生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无需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

  5.申请以下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办理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2)申请办理电气自动化技术(原专业名称: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3)申请办理药学专业(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

  (4)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办理食品营养与卫生(原专业名称: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专科)毕业时,如选考05747临床医学总论、05748疾病的营养防治、05749中医营养学基础、05750食品卫生法规与监督、05751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05752 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实践考核)、00988食品营养学等七门课程,须提供相关的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一)我中心只对考生毕业材料作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由省自考办负责审核批复。

  (二)考生必须按要求上交《毕业生登记表》和相关材料,否则造成延误申请毕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领取毕业证:毕业手续办理完成大约四个月后发放毕业证。考生大约在2019年10月下旬左右可以领取毕业证。按教育部规定:自考毕业证只发一次,遗失不补。届时考生必须亲自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及《毕业办理回执》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毕业证。具体时间请留意中山招考网(http://zk.zsedu.cn/)公布的通知。

  (四)申办完成了当次毕业手续后,如因工作需要申请开具学历证明的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点击“网上办事服务入口” 按页面要求输入考号、身份证号、密码等相关信息,即可申请办理业务 (申请时间:7月1日-9月20日),网上提交学历证明申请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的周二下午、周五下午(节假日除外)自行前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一楼信访接待室提交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须与办理毕业证的证件一致)、《学历证明申请表》、《毕业生登记表》和专业特殊要求的材料(详见第三点毕业登记步骤中第5点)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期限:7个工作日(从省考办审核通过之日开始计算),领取时间:由于学历证明为重要材料,每周二下午、周五下午(节假日除外),考生须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到省考办领取。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电话:020—89338633。

  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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