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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教育考试院2018年自考法学(本科)考试计划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8-21

  专业代码:030101K 专业名称:法学

  专业建设主考学校:暨南大学 学历层次:本科

  广东财经大学

  专业课程组:法律(仅接受国民教育序列非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申办毕业)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备注

00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必考

笔试

 

00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必考

笔试

003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004

00249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005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必考

笔试

006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

007

00230

合同法

5

必考

笔试

008

05677

法理学

7

必考

笔试

课程组课程

009

05679

宪法学

4

必考

笔试

010

00223

中国法制史

5

必考

笔试

011

00245

刑法学

7

必考

笔试

012

00242

民法学

7

必考

笔试

013

0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必考

笔试

014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必考

笔试

015

00261

行政法学

5

必考

笔试

016

00244

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017

00247

国际法

6

必考

笔试

018

0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必考

实践考核

101

00015

英语(二)

14

选考

笔试

102

00227

公司法

4

选考

笔试

103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选考

笔试

104

00167

劳动法

4

选考

笔试

105

05678

金融法

4

选考

笔试

106

05562

法律职业道德

3

选考

笔试

107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选考

笔试

108

00233

税法

3

选考

笔试

109

00257

票据法

3

选考

笔试

110

00258

保险法

3

选考

笔试

111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选考

笔试

112

00169

房地产法

3

选考

笔试

113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选考

笔试

114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选考

笔试

115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选考

笔试

课程设置:必考课18门85学分,选考课15门62学分。

 

说明:

1.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6门(序号003至018),累计79学分。

2.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8门(序号001至018),累计85学分;101至115课程中选考不少于14学分。

3.非法律专业毕业生在参加本专业考试前,已经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与本考试计划中课程名称、学分相同课程的合格成绩,可申请免考。

4.本专业仅接受国民教育序列的非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申办毕业。

  专业代码:030101K 专业名称:法学

  专业建设主考学校:暨南大学 学历层次:本科

  广东财经大学

  专业课程组:法律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备注

00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必考

笔试

 

00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必考

笔试

003

00249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004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005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

05

00230

合同法

5

必考

笔试

007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必考

笔试

008

00015

英语(二)

14

必考

笔试

课程组课程

009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必考

笔试

010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必考

笔试

011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必考

笔试

012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必考

笔试

013

00227

公司法

4

必考

笔试

014

00167

劳动法

4

必考

笔试

015

0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必考

实践考核

101

05678

金融法

4

选考

笔试

102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选考

笔试

103

00169

房地产法

3

选考

笔试

104

00229

证据法学

6

选考

笔试

201

05679

宪法学

4

加考

笔试

202

00245

刑法学

7

加考

笔试

203

05677

法理学

7

加考

笔试

204

00242

民法学

7

加考

笔试

205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加考

笔试

231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加考

笔试

课程设置:必考课15门65学分,选考课4门16学分,加考课6门34学分。

说明:

1.港澳台考生可不考001、002两门课程,但须加考231课程。

2.不考英语(二)者须选考101至104课程,不少于14学分。

3.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法学、涉外法学、涉外经济法、法律文秘、法律事务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5课程;其他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1至205课程,已取得相同名称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考。原法律专业(本科,代码593)调整为本专业。

4.本专业仅接受国民教育序列的专科(或以上)毕业生申办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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