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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自考义务教育(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来源 :广东考试服务网 2016-03-15

  专业代码:B040125

  专业名称:义务教育(独立本科段)

  主考学校:东北师范大学

类型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方向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03708

中国近代史纲要

2

 

必考

笔试

00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必考

笔试

003

09287

NTET(中级)

6

 

必考

笔试

004

09288

义务教育教师专业发展导论

6

专业方向核心课

必考

笔试

005

09289

有效教学的理论与方法

6

必考

笔试

006

09290

初中语文学科基础

6

初中

语文

方向

必考

笔试

007

09291

初中语文课程与教学

5

必考

笔试

008

09292

初中语文教学实践与反思

5

必考

笔试

009

09293

初中数学学科基础

6

初中

数学

方向

必考

笔试

010

09294

初中数学课程与教学

5

必考

笔试

011

09295

初中数学教学实践与反思

5

必考

笔试

012

09296

初中英语学科基础

6

初中

英语

方向

必考

笔试

013

09297

初中英语课程与教学

5

必考

笔试

014

09298

初中英语教学实践与反思

5

必考

笔试

015

00464

中外教育简史

6

小学

教育

方向

必考

笔试

016

00465

心理卫生与心理辅导

4

必考

笔试

017

09335

义务教育班级管理

6

必考

笔试

018

09336

课程与教学案例评析

7

 

必考

实践考核

019

09337

义务教育校本课程开发

7

 

必考

实践考核

020

09419

义务教育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必考

实践考核

101

00015

英语(二)

14

 

选考

笔试

102

09338

课程设计与评价

5

 

选考

笔试

103

09339

中小学生品德发展与道德教育

5

 

选考

笔试

104

00458

中小学教育管理

4

 

选考

笔试

105

00456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二)

4

 

选考

笔试

106

09340

义务教育比较研究

5

 

选考

笔试

201

09277

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

6

 

加考

笔试

202

00407

小学教育心理学

5

 

加考

笔试

  课程设置:必考课程11门54学分,选考课6门37学分,加考课2门11学分。

  说明:

  1.001至005、018至020课程是各方向考生的必考课程。

  2.006至014课程是“初中各学科方向”考生的三门必考课程,暂开设初中语文等三个学科的课程组。每门课程又都可作为小学教育及初中其他方向的选修课。

  3.015至017课程既是小学教育方向必修课,也可分别作为初中各方向的选修课。

  4.101至106课程选考总数不少于16学分的课程(含可作为选修课的初中学科和小学教育方向的专业核心课)。

  5.本专业中,凡取得“PETS”二级以上(含二级)笔试合格证书,可以顶替“英语(二)”课程的成绩。

  6.考生通过自学考试其他专业的课程,可以顶替与本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凡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可免考思想理论课、英语(二)、与本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课程。

  7.报考条件

  (1)报考对象:农村(指县级市、县及县一下)在职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

  (2)本专业仅接受国民教育序列的专科(或以上)毕业生申办毕业。

  (3)具有非教育类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可以直接报考本专业,但必须加考“09277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和“00407小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

  (4)本专业英语方向的考生必须选考“00015英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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