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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1年1月自考报名报考通知

来源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0-11-12

  广东省关于做好2021年1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精神,切实做好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相关工作,确保2021年1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稳妥做好报名工作

  (一)新生报名

  新生报名采用线上方式进行,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完成预报名并绑定手机后,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各市考办要在11月13日前将自学考试报名管理账号录入到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完成各考区等相关设置,并将报名报考期间对外公布的咨询服务电话报省考办。组织足够的力量及时完成新生报名信息、照片等的审核,不得人为积压,延误工作进度。做好新生线上报名失败或无法进行线上报名的现场报名工作,妥善处理好报名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特殊情况,及时解答考生信访和咨询。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周密安排,扎实细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报名工作安全平稳进行。

  (二)课程报考

  所有考生须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考生报考前须先完成手机绑定,保存报考课程信息时须通过手机验证码进行验证。在确认报考课程前,考生须认真核对所选考区、课程是否正确,报考信息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

  各市考办要及时完成并仔细检查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相关设置,确保准确无误。要为考生报名、报考提供指导和适当便利。

  二、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满足考生报考需求

  近年来,面对持续扩大的报考需求,绝大多数地市能够按照省教育厅、省考办的要求,履职尽责,克服困难,积极统筹考点考位,全力满足考生的报考需求。此次报考,各市考办仍须高度重视可能出现的报考规模持续增长情况,要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加强考点统筹安排,深挖潜力,提供充足考位,确保每位考生都能顺利报考,同时还要为考生报名、报考提供指导和适当便利。

  (一)加强考点统筹,扩大考位供给

  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市考委负责本地区自学考试的组织工作。各市要根据考生报考总体需求大力统筹考点资源,合理设置当期考试全市报考容量。为进一步落实好各地市考点考位安排工作,我们对近年来我省1月份自学考试报考情况进行了综合研判,提出了2021年1月自学考试考位供给最低控制数(见附件2)。各地市考办要按照不低于考位供给最低控制数的要求安排考点考位,最大限度满足考生报考需求。确因特殊情况未能按要求安排考位的,地市考办须在11月19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书面说明具体原因及今后解决办法。

  因已建成考点不足,确须在标准化考点外安排考试的,按《广东省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管理办法(试行)》(粤教考函〔2018〕31号)规定,经报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可予安排。请各市须在11月19日前完成报考容量设置,12月2日17时前完成本次报考考点的确认工作。

  (二)公平公开,规范考位投放

  在报考进行过程中,各地市如有临时增加考位容量上限的,须至少提前半天时间以上向社会公布相关情况,确保考位投放的公开、公平。

  三、做好诚信报考工作

  我省建立广东省自学考试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工作已在广州、深圳、清远市试点,考生实考率大幅提升。各市可根据当地自学考试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试点,新加入试点的须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日内书面反馈省考办,相关安排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参与试点市要加强宣传,同时及时做好考生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的审核工作。

  四、其他

  (一)广东省2021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须知将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

  附件:

  1.广东省2021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时间安排表

  2.广东省2021年1月自学考试单节点考位供给最低控制数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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