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0上半年自考毕业申请办理通告
来源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0-06-05
中福建省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的通告
我省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工作将在6月中旬如期开展,并为参加8月延期考试(统一命题课程考试、实践环节考核及毕业论文答辩)后达到申请毕业条件的考生于9月份补安排一次毕业审核。现就2020年上半年毕业申请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网络预申请
网络预申请时间:6月份:6月15日—6月17日;9月份:9月4日—9月8日。
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福建教育考试院,进入网上数字服务大厅的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毕业预申请及缴费。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6月份:6月17日—6月19日;9月份:9月7日—9月9日。
考生在完成网络预申请的基础上,本人须于规定时间内到所属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试点专业和衔接专业考生到所属主考院校自考办)提交相关材料(详见《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发放实施细则》)进行现场确认。未完成毕业预申请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三、有关说明
1、6月份批次毕业证书的毕业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因受疫情和延期考试影响,9月份批次毕业证书的毕业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其效力等同于毕业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2、6月、9月两个批次毕业审核统一要求前置学历毕业时间不得迟于2020年6月30日。两个批次毕业审核数据分开处理,不保留预申请记录,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都需重新申请预毕业。
3、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通过个人平台的“毕业生管理”模块进行毕业预申请及缴费。未缴费的考生预申请结果无效,管理系统不进行审核操作;已缴费成功的考生,若出现照片审核不通过、未到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不通过等情况,管理系统将在20天内自动退还审定费。已通过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院校自考办初审并上报数据的预毕业生,审定费不予退还。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