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北京自考专科毕业考核、本科论文网上申报及现场审核安排
来源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7-05-31
中2017年下半年北京自考专科毕业考核、本科论文网上申报及现场审核安排
2017年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实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报考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现场审核(考试期:1710)。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1、凡取得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加考课程、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方可参加专科毕业考核(实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申报。
2、凡申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考生须按规定提前办理“专接本”、“接考”、“免考”等手续,未办理的考生请于考生接待日至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接待大厅办理(地址: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
3、凡属北京自学考试、北京学历文凭考试、北京应用技术类考试专科毕业生接考自学考试相同专业本科的,以及对于只有一个接考款别的自考本科专业均不需要办理“专接本”手续,可以直接申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二、申报及缴费时间:
1、申报时间:2017年6月10日中午12点至14日中午12点,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补办。请考生登陆北京自考首页(http://zikao.bjeea.cn ),进入考生“个人中心”后选择“2017年下半年专科毕业考核(实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申报”即可进入申报页面。
2、缴费时间:2017年6月10日中午12点至19日中午12点。
3、申报成功的标志为所申报专业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
4、能源管理专业考生申报院校选择北京建筑大学,但负责指导的学校仍然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三、凡顺利完成网上申报的考生,须自行打印“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审定表”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审定表”(须正反面打印1份)。申报成功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无需进行现场审核。
四、申报成功的考生请依照“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申报凭单”上规定的时间到主考高校报到或参加讲座。报到时请携带准考证、“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申报凭单”、“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审定表”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审定表”。
五、现场审核要求及安排1、凡未能顺利完成申报的考生(如课程衔接、补录课程、专接本问题等),则必须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方能打印“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审定表”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审定表”(请正反面打印1份)并进行网上缴费。
2、现场审核时间及地点:2017年6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地址:西直门内大街186号。
3、现场审核交验材料:以“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申报凭单”上所列为准。
4、凡当期专科毕业并尚未领到毕业证书的考生——自学考试毕业生现场审核时须持有“毕业申报回执单”;其他院校毕业生在现场审核时必须填写《提前申请毕业论文登记表》。
六、收费标准:本科毕业论文指导答辩费400元/科次(专科毕业考核收费标准为:工商企业管理专业150元/科次;房屋建筑工程专业240元/科次;护理专业520元/科次;影视表演艺术专业400元/科次;影视美术设计专业400元/科次)。
七、成绩发布时间:本次考核成绩将于2017年12月9日发布,请考生登录个人中心查询。成绩通过者请按照要求申办毕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