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业非学历证书的申办政策
来源 :北京教育考试院 2016-12-06
中一、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业非学历证书颁发条件
表一: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基础段)非学历证书颁发条件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颁布证书条件及证书名称 | |
1 | 00796 | 商务英语 | 获得序号1-9证书共同课考试合格成绩的,颁发“剑桥商务管理证书(基础段)” | 获得序号1-12课程考试合格成绩的,颁发“剑桥高级商务管理证书(基础段)” |
2 | 00797 | 企业组织与环境 | ||
3 | 00798 | 商务交流 | ||
4 | 00799 | 数量方法 | ||
5 | 00800 | 经济学 | ||
6 | 00801 | 会计学 | ||
7 | 00802 | 管理信息技术 | ||
8 | 00803 | 财务管理 | ||
9 | 00808 | 商法 | ||
10 | 00809 | 市场营销(二) | ||
11 | 00810 | 人力资源管理(二) | ||
12 | 00811 | 国际贸易实务(二) |
表二:中英合作金融管理专业(基础段)非学历证书颁发条件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颁布证书条件及证书名称 | |
1 | 00796 | 商务英语 | 获得序号1-9证书共同课考试合格成绩的,颁发“剑桥商务管理证书(基础段)” | 获得序号1-12课程考试合格成绩的,颁发“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基础段)” |
2 | 00797 | 企业组织与环境 | ||
3 | 00798 | 商务交流 | ||
4 | 00799 | 数量方法 | ||
5 | 00800 | 经济学 | ||
6 | 00801 | 会计学 | ||
7 | 00802 | 管理信息技术 | ||
8 | 00803 | 财务管理 | ||
9 | 00804 | 金融法(二) | ||
10 | 00805 | 管理会计(二) | ||
11 | 00806 | 财务报表分析(二) | ||
12 | 00807 | 金融概论 |
表三: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管理段)非学历证书颁发条件
序号 |
合作课程名称 |
颁发证书条件及证书名称 | |
1 | 市场与市场营销 | 获得序号1-5证书共同课考试合格证的,颁发“剑桥商务管理证书(管理段)” | 获得序号1-9课程考试合格证的,颁发“剑桥高级商务管理证书(管理段)” |
2 | 商务沟通方法与技能 | ||
3 | 企业组织与经营环境 | ||
4 | 会计原理与实务 | ||
5 | 战略管理与伦理 | ||
6 | 国际商务与国际营销 | ||
7 | 管理学与人力资源管理 | ||
8 | 商务运营管理 | ||
9 | 商务管理综合应用 |
表四:中英合作金融管理专业(管理段)非学历证书颁发条件
序号 |
合作课程名称 |
颁发证书条件及证书名称 | |
1 | 市场与市场营销 | 获得序号1-5证书共同课考试合格证的,颁发“剑桥商务管理证书(管理段)” | 获得序号1-9课程考试合格证的,颁发“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管理段)” |
2 | 商务沟通方法与技能 | ||
3 | 企业组织与经营环境 | ||
4 | 会计原理与实务 | ||
5 | 战略管理与伦理 | ||
6 | 国际商务金融 | ||
7 | 企业成本管理会计 | ||
8 | 管理数量方法与分析 | ||
9 | 金融管理综合应用 |
二、证书申请方式
(1)剑桥高级商务管理证书(基础段)“,”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基础段):符合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业(基础科)(专科)毕业条件的考生,毕业申办成功即可获得“剑桥高级商务管理证书(基础段)”或“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基础段)”,无需单独申办;不符合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业(基础科)(专科)毕业条件,但符合证书颁发条件的考生,于毕业初审期间到各区初审现场申办。
(2)“剑桥商务管理证书(基础段)”:必须在毕业初审期间到各区初审现场申请。
(3)“剑桥商务管理证书(管理段)”、“剑桥高级商务管理证书(管理段)”、“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管理段)”:必须在毕业初审期间到各区初审现场申请。
(4)考生现场申办证书需提交准考证和准考证复印件。
三、管理段证书共同课免考政策
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管理段)、金融管理专业(管理段)非学历证书颁发条件中,序号1-5的课程是两专业非学历证书共同要求通过的课程,为证书共同课。申请“剑桥高级商务管理证书(管理段)”、“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管理段)”的,共同课可以按照以下三款规定进行免考,其他课程不可免考。申请“剑桥商务管理证书(管理段)”证书的,所有课程不可免考。
(1)原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业本科段的毕业生或在籍考生,可凭原专业本科毕业证书或本科段专业课合格成绩免考共同课。凭毕业证书可免考4门共同课;凭专业课考试合格成绩,一门计划调整前的旧课可免考一门现行计划中的共同课,最多免考4门。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其他经管类本科毕业生,可凭本科毕业证书免考不超过3门共同课。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其他非经管类本科毕业生,凭本科毕业证书免考不超过2门共同课。
考生只能选择以上一种办法办理免考。同一门课程不得重复使用。管理段证书共同课的免考手续要在申报前办理完毕。如考生的毕业证或本科段专业课程合格成绩可在北京自考系统(zikao.bjeea.cn)中查询到,则由系统为考生自动办理免考手续。
四、证书发放
证书在各区领取,证书领取时间为下期毕业证书发放期间,即6月份申办中英证书的考生,次年1月领取;12月申办中英证书的考生,在7月领取。具体领取时间可在领取证书的1月、7月的5日前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五、证书补办
证书因故出现遗失、破损等情况,可以申请补办。补办时间、地点同上,补办时考生须填写相关信息,并注明“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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