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影视表演艺术专业(专科)等5个专业部分课程互认替代办法通知
来源 :北京教育考试院 2017-03-07
中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影视表演艺术专业(专科)等5个专业部分课程互认替代办法的通知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停考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影视表演艺术(专科)等三个专业以及停考相应影视职业水平证书考试的通知》(京考自考〔2016〕30号)文件通知精神,为使上述文件中涉及的专业顺利停考,部分不能按时毕业的考生继续进行自考学习、考试,经研究,现决定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影视表演艺术专业(专科)、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专科)2个专业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专科)部分课程互认替代,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独立本科段)部分课程互认替代,自2017年6月起开始执行。
一、影视表演艺术专业(专科)与广播电视编导(专科)互认替代关系如下:
序号 |
影视表演艺术专业(专科) |
广播电视编导(专科) |
说 明 |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
1 |
09493 |
影视文学基础 |
5 |
04729 |
大学语文 |
4 |
1门顶1门 |
04515 |
写作基础与应用 |
6 | |||||
2 |
97937 |
影视作品分析 |
4 |
01177 |
电视作品赏析 |
5 |
1门顶1门 |
3 |
09497 |
语言艺术技巧㈠ |
8 |
91173 |
影视声音艺术 |
5 |
1门顶1门 |
00992 |
声乐㈠ |
8 |
二、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专科)与广播电视编导(专科)互认替代关系如下:
序号 |
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专科) |
广播电视编导(专科) |
说 明 |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
1 |
09493 |
影视文学基础 |
5 |
04729 |
大学语文 |
4 |
1门顶1门 |
04515 |
写作基础与应用 |
6 | |||||
2 |
91123 |
数字图形图像基础 |
5 |
01172 |
数字制作技术基础 |
6 |
1门顶1门 |
3 |
09501 |
影视美术造型 |
7 |
01171 |
电视摄影造型基础 |
6 |
2门顶2门 |
09500 |
影视画面透视 |
5 |
01170 |
电视画面编辑基础 |
6 | ||
09502 |
置景工艺与制图 |
5 |
|||||
09504 |
数码影像画面设计 |
4 |
|||||
09506 |
平面设计软件㈠ |
4 |
|||||
09507 |
数码设计软件㈠ |
6 |
三、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与广播电视编导(独立本科段)互认替代关系如下:
1. 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中的任意两门专业方向课程可替代广播电视编导(独立本科段)中的任意两门必考专业课程;其余不重复的专业方向课程(见下表)可一门对一门顶替广播电视编导(独立本科段)中的选考课程,不考英语的考生不得申请学位。
这些顶替选考课程的专业方向课程包括: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1 |
12169 |
影视数字设计基础 |
6 |
2 |
12168 |
影视色彩设计 |
6 |
3 |
12174 |
数字影视平面平面制作 |
6 |
4 |
04359 |
化妆设计原理与技巧 |
6 |
5 |
10412 |
计算机辅助设计(Photoshop) |
6 |
2.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独立本科段)必考课程中的任意两门专业课程可替代影视美术设计(独立本科段)中的任意一个专业方向中的两门专业课程;其余不重复的必考专业课程可顶替影视美术设计(独立本科段)中的英语替代课程,不考英语的考生不得申请学位。
四、上述3个影视专业的考生,可按照以上课程顶替办法,选择按影视专业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计划学习、考试,符合相应规定的毕业要求均可毕业。
2019年7月前,考生可按照上述5个专业中符合毕业条件的任意一个专业申请毕业,但考生已经考试合格的课程成绩,在申请毕业时不得重复使用。2019年7月起,不再办理影视3个专业的毕业申请,考生可以申请广播电视编导相应专业毕业。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