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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不再承担北京自考主考工作及有关事宜通知

来源 :北京教育考试院 2019-05-28

  关于北京师范大学不再承担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工作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由于办学目标调整,北京师范大学将不再承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主考工作。经多方研究,决定对汉语言文学专业(基础科)(专科)、(专升本),金融管理专业(专科),金融学专业(专升本),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专升本)等6个专业变更主考学校。此决定自2019年8月1日起执行。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考学校变更说明

  汉语言文学专业(基础科)(专科)、(专升本)等2个专业的主考学校变更为中国传媒大学,金融管理专业(专科)、金融学专业(专升本)的主考学校变更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的主考学校变更为北京北大方正软件学院,学前教育专业(专升本)的主考学校变更为北京联合大学

  二、过渡期安排、毕业论文及证书申领规定

  1.专科专业:

  截止到2021年上半年,符合专科毕业条件且成功申请毕业的考生,仍可申请北京师范大学副署盖章的毕业证书。2021年下半年起,考生须申请新主考学校副署盖章的毕业证书,北京师范大学不再接受毕业申请,不再发放毕业证书。

  2.专升本专业:

  截止到2020年12月成功申报毕业论文(设计)且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合格的考生,2021年上半年仍可申请北京师范大学副署盖章的毕业证书。符合北京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2021年下半年仍可申请北京师范大学的学位,自2022年起,北京师范大学不再接受学位申请。

  自2021年下半年起,北京师范大学不再接受毕业申请,考生应向新主考学校申请毕业,符合新主考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2022年起应向新主考学校申请相应学位。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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