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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2021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申请时间

来源 :合肥市教育考试院 2021-04-29

  合肥市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合肥市2021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申请时间安排》,该通知详情内容如下:

  合肥市2021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申请时间安排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课、毕业论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申请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持有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合肥市2021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申请具体办理流程如下,请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时办理,逾期不再补办。

事项

时间

内容

毕业申请

5月3日

至13日

l 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毕业申请发送到指定的邮箱中(邮箱和邮件要求见附件1、毕业邮件要求)。

l 如有免试课程需将免试情况发送到邮箱(hefeizikao@126.com)中(邮件要求见附件2、免试邮件要求)。

l 未进行现场确认,毕业申请无效。

预约

5月21日起

为避免人员聚集,发送邮件的考生请登陆预约系统预约现场确认时间,考生务必在预约的时间段内前来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

5月24日

至26日

以下办理事项均需考生本人现场办理;地址:合肥市教育考试院(金寨路322号),受理时间:8:30-11:30;14:30-17:30。

1、缴纳毕业审理费(20元),打印《毕业申请校对表》。

2、到专业老师处提交材料和《毕业申请校对表》,核实《毕业申请校对表》个人信息,如无误,签字确认,如有误,需当面提出。

申请专科毕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如有免试课程,需提交免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注明自考准考证号、专业名称、免试证书考试时间及省份)。

申请本科毕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注明自考准考证号、专业名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不能早于2021年6月30日)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注明自考准考证号、专业名称);

3、如有免试课程,需提交免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注明自考准考证号、专业名称、免试证书考试时间及省份)。

申报时注意:

(1)护理学专业需提交实习手册。

(2)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若专科毕业时使用的姓名或身份证号和现在不一致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证明。

(3)长丰、肥东、肥西、巢湖、庐江考生均在合肥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领取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

2021年8月30日至31日

考生凭初审凭证和身份证领取。

  英语教育(本科)、历史教育(本科)、计算机信息管理(本科)、会计电算化(专科)4个专业,本次起不再接受考生申请毕业。

  附件:1、毕业邮件要求

  2、免试邮件要求

  注意事项:1、如有2015年12月31日以前外省转入成绩且在考生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考生,请在现场确认时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登陆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业务办理”栏目“安徽自考2015年以前外省转入成绩查询”,打印出查询到的外省转入成绩页面。考生核对无误后,写上“以上信息校对无误”、联系电话和合肥市的准考证号码,签名确认。

  (2)转出省的成绩合格证或成绩证明。

  2、5月15日后如有实践环节、论文成绩在考生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考生,请及时联系主考院校,否则无法受理毕业申请。

  3、在合肥有准考证但没有合格成绩或者没有照片的考生不能在合肥申请毕业。

  4、根据省里对于信息准确性的要求,申请毕业需本人到场签字确认办、领证,不得代办。

  5、外省转入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方可毕业。

  6、毕业必须经过主考院校及省考办审核后方可确认(不提供毕业证明)。

  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办理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办理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paper/report/gdjyxl.action

  8、免试要求详见本网站“自学考试 > 政策规定”栏目的《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修订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部分条款的通知》。高数、英语等课程替代要求详见本网站“自学考试 > 政策规定”栏目的《关于取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跨专业加考课程及部分课程调整的通知》。

  9、办理毕业期间,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特别提醒:考生进入考试院时需佩戴口罩、扫“安康码”和测量体温;持绿色“安康码”、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试院现场办理业务。请考生自备签字笔,排队等候时考生应保持适当间隔,办理业务后,不得逗留聚集。

  原文地址:http://www.hfzk.net.cn/DocHtml/1/2020/10/28/8930448217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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