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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来源 :福建省教育局 2019-08-27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省属中小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教材厅函〔2019〕3号)精神,我厅编制了《福建省2019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中小学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管理

  1.2019年《福建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下简称《教学用书目录》),包括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运动学校初中阶段和地方课程等五个部分。教科书为必选部分,中小学校必须根据教学计划安排,选订所在设区市选用的各学科教科书版本。严禁选用《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材,更不得使用境外教材。中小学教材中不得夹带、标识任何商业广告或教学辅助资料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

  2.《教学用书目录》中,教师用书、挂图、磁带、CD-ROM光盘及投影片等教学资源只供教师教学需要选用,高中学生仅可自愿选择购买磁带或CD-ROM光盘。2019年起国家统编中小学语文教材配有“中小学语文示范诵读库”,各地可根据实际按需自愿购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鼓励教材出版单位采取互联网下载方式,免费提供与教材配套的数字音像资料。

  3.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各学科使用本《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全部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义务教育一、二、三年级科学使用依据国家课程标准(2017年版)修订的新版教材,四至六年级仍使用原选用版本教材,不得随意更换版本。

  4.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除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教材外,2019年全省普通高中仍统一使用依据国家课程标准(2003年版)编写的原选用版本教材,不得随意更换其他版本。各学校应根据课程教学进度安排,选订所在设区市选用的各学科教科书版本中的必修模块、选修模块教材,特别注意选订国家《高考考试大纲》规定的选考模块(专题)教材,但不得提前征订本学期未开设的必修模块或选修模块的教材。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教材使用另行通知。

  5.特殊教育学校和体育运动学校教学用书。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相应年级原则上使用特殊教育新编教材,没有新编教材的学科和年级沿用原版本教材。体育运动学校道德与法治、语文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其他学科使用《体育运动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

  二、继续做好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工作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全省继续实施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全部公办、民办学校在校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科书政策,并对部分学科教科书实行循环使用。

  1.免费提供的教科书。省级提供的中小学免费教科书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艺术》《语文·书法练习指导》《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劳动技术》《海西家园》《公共安全教育》《地理图册》《地理填充图册》《历史图册》《历史填充图册》。《福州地理》《厦门地理》《泉州地理》由有关设区市免费提供学生使用。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免费教科书由学校按教学要求选订,并免费提供学生使用,所需经费从省级下拨的特教学校免费教科书采购补助经费中开支。2019年秋季继续向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小学一年级学生免费提供《新华字典》(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单色第11版)。

  2.实行循环使用的教科书。2019年义务教育《音乐》《美术》《艺术》《信息技术》《海西家园》《劳动》《劳动技术》,小学一年级、二年级和四至六年级《科学》,初中《体育与健康》等教科书纳入循环使用。循环教科书破损和学生数变化的补充配发,由学校按照实际需求进行补征订,原则上补征订数不超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际在校生数的三分之一。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免费教科书不纳入循环使用范围。

  3.循环教科书使用管理。循环使用教科书是中小学的教育装备,由国家免费提供,学校集中管理,学生免费使用,实行年度纵向循环,不属于学生个人所有。各地和各中小学要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城乡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部分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教基〔2017〕27号)要求,加强对循环教科书使用管理,对回收的循环教科书必须进行全面消毒;对破损回收能使用的教科书要及时进行修补,做到至少三分之二的教科书能继续使用,确保下学年学生人手一册。

  三、加强教学用书征订管理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要实时掌握新学年随迁子女入学流动信息,及时提供有关单位做好中小学教科书征订、调剂工作,确保全面落实“课前到书、人手一册”。严禁各地各校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涉及教科书的一切费用。

  2.各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情况应于5月28日前,按隶属关系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省属中小学报送福州市教育局。各设区市2019年秋季教材选用情况请于5月31日前报我厅基础教育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管理,做好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材征订工作,对所属学校报送的教科书选用版本、征订数逐校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无误加盖公章后,于6月4日前将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征订数及相关情况送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分公司。

  四、做好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征订工作

  1.按省教育厅、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中进校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的通知》(闽教基〔2016〕23号)、《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进校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的通知》(闽教基〔2014〕16号)和《关于印发福建省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科进校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的通知》(闽教基〔2018〕34号)要求,我厅将通过升级改版后的“福建省中小学进校教辅征订网络监管平台”生成“2019年秋季中小学进校教辅征订目录”,进校教辅材料征订时间为5月23日至6月17日,征订工作通过“福建省中小学教辅征订网络监管平台”(网址:http://jfgl.fjedu.gov.cn)进行,具体安排将在管理平台首页公布。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语文、历史进校教辅材料征订工作另行通知。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学校教辅材料征订工作审核把关,发现教辅品种、版本和订数等有异常的,要及时退回重新填报或要求学校作出说明,切实规范教辅征订管理。学校要负起责任,准确汇总学生自愿订购数量,填报相关表册,及时报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不得直接将教辅征订材料发送发行单位。省属中小学教辅征订工作委托福州市教育局管理。对违反教辅材料管理规定的学校和个人将予以严肃查处。

  五、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

  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管理。要做好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工作的组织和监管,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按时、按量、保质发放到每位学生手中。我厅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地教材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不定期组织进行抽查,对未按规定随意更换教材版本、使用未经审定教材的地方、学校和教师将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各地各校可登录我厅门户网站(jyt.fujian.gov.cn)重要文件栏目查询下载《福建省2019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选用征订过程中有何情况请及时报我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魏建龙,联系方式:0591-8709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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