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通知
来源 :郴州市教育局 2020-04-15
中近日,郴州市教育局在郴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郴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郴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核心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2月22日。郴州市教育局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就《评价方案》和《评价标准》提出宝贵意见,并将意见发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czjjk@163.com)。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中考改革一项重要内容,国务院和省政府都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市教育局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郴州实际制定了我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核心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
二、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维度,《方案》对每个维度的内容作出了具体的界定。
三、综合素质评价的方式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采取写实记录、多元定性评价与重要观测点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写实记录要求学生在教师或家长的指导下,每月登录全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记录当月能集中反映学生自身综合素质发展过程与结果的关键事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等。
定性评价要求班级评价工作小组每学期对学生综合素质作出定性评价,定性评价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教师评语。
量化评价在综合素质评价五方面内容中,分别选取同样数量的能基本适用于全体学生、较好反映学生成长变化和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并具有较强代表性与典型性、可测量可评价的关键事项,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观测点,按学期由“评价管理系统”自动赋分(第六学期不计分)。
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重要观测点总分值均为100分。
四、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程序
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录入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确认、提交评语、形成档案、结果呈现的程序进行。
五、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如何呈现
根据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五个维度,每个维度设A、B、C、D四个等级,每个评价维度A、B等人数分别控制在该年级学生总数的20%、30%; C、D等人数控制在该年级学生总数的50%,其中D等人数为该年级学生总数的5%(思想品德维度除外)。“评价管理系统”将根据学生五个维度的得分情况和规定的比例自动划等。
六、综合素质如何进行量化评价
市教育局制定了《郴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核心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各维度的评价要素、主要行为表现、关键实证材料、学期评价细则、毕业评价等级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学期评价细则对各维度的量化计分明确了具体的标准,由评价管理系统自动赋分。
七、初中学生毕业时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如何确定
初中学生毕业时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以初中学段五个学期的各维度得分取平均分排序,按规定的比例划等。对学生的思想品德等级评定,凡有违法犯罪、校园欺凌、违反校规校纪屡教不改情形的,一律定为D等。同时,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对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心理健康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比如学习习惯方面要求学生有良好的阅读习惯,每学期必须阅读5本规定的课外阅读书目,每阅读一本书撰写一篇不少于300字的读书心得体会,才能够获得该考核指标的满分。
八、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运用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一方面作为指导初中学校日常教育实践、促进义务教育素质教育全面实施的重要抓手,另一方面将作为初中学生毕业的标准依据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不合格的学生不予毕业,;凡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中有D等的考生,普通高中学校不予录取。高中招生录取时,文化成绩分数相同的考生,以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排序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