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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来源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教育局 2019-01-16

延边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依据《延边州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引导学生学好每一门课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促进初中教育与高中阶段学校教育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科开考。将义务教育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全部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全面打好基础,确保义务教育的基本质量。

  坚持一考多用。统一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继续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重复备考的负担和压力,促进学生发展学科兴趣和个性特长。

  坚持稳妥推进。结合州情,因地制宜,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社会和谐稳定。

  三、考试范围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朝鲜语答卷考生为朝鲜语文和汉语)、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13门课程。

  (二)考试方式

  1.纸笔闭卷。语文(朝鲜语文、汉语)、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学科实行纸笔闭卷考试,考试成绩纳入中考计分科目。外语科目加试听力。从2018年入学新生开始,将地理与生物学科纳入中考计分科目,在初二下学期末进行。

  2.纸笔开卷。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继续采取纸笔开卷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成绩纳入中考计分科目。

  3.试卷的组合方式。语文(朝鲜语文、汉语)、数学、外语单独成卷;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物理、化学合卷;地理、生物单独成卷。

  4.现场测试。体育与健康科目继续采取过程性评价和现场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分值50分,由体育与健康科目年度考试、学习态度考核和统一考试组成。考试成绩纳入中考计分科目。统一考试在延边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前一个月进行,体育与健康科目年度考试在单元教学结束后进行,学习态度考核由任课教师根据体育与健康课、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出勤率和学习态度及合作精神等表现评定。

  5.机上施考。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实施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及外语听力采取统一机考方式进行。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并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从2018年入学的新生开始,强化英语学科口语教学改革,探索逐步将其纳入学业水平考试体系。

  6.实验操作。从2018年入学的新生开始,对实验能力进行考查,主要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个学科的实验操作与动手能力。生物学科在八年级下学期进行,物理、化学在九年级下学期进行。由州教育局制定考查标准,各县(市)组织实施。考查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7.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由学校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以记实形式呈现,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三)时间安排

  在初中相关科目教学计划完成后,按照“学完即考”原则,及时安排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避免在毕业时集中安排。地理、生物学科考试,在初二年级下学期课程结束后进行;语文(朝鲜语文、汉语)、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学科的考试采取与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的方式进行,在初三年级下学期课程结束后进行;体育与健康学科的考试在初三年级下学期5月底前完成。其他科目在课程结束后进行。

  (四)命题要求

  纳入中考计分科目(体育与健康科目除外)命题,采取委托省里统一命题的方式。州招生办负责制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州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制定体育与健康科目的考试内容和考试办法,州教育学院负责制定外语口语和听力,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科目的考试内容和考试办法,州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负责制定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察标准和考试办法,由县(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命题要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创新性,减少单纯记忆类、机械训练类试题,加大开放性、探究性试题的比例,杜绝偏题、怪题。

  四、考试成绩呈现与使用

  (一)成绩呈现

  1.成绩呈现方式。升学招生录取时,涉及的科目以分数呈现;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时,均以等级呈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共设A、B、C、D、E五个等级,A、B、C、D为合格,E为不合格。各等级所对应的分数按百分制确定如下:90分及以上是A,80-89分是B,70-79分是C,60-69分是D,59分及以下为E。

  2.招生录取计分科目。我州采取“4+4+1”录取计分科目模式:即第一个“4”指的是语文(朝鲜语文、汉语)、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科目;第二个“4”指的是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科目;“1”指的是在地理和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并公布分数后,由学生任选一科作为计分科目。

  3.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分值。“4+4+1”计分科目模式总分700分。其中,语文120分(朝鲜语文、汉语各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体育与健康5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地理50分,生物50分。用朝鲜语答卷考生的朝鲜语文、汉语各取单科成绩50%折入总分。

  (二)成绩使用

  1.毕业依据。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均达到合格者,准予毕业,按规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和义务教育证书;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给予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的学生,只发义务教育证书。

  2.升学依据。高中阶段考试招生计分科目的考试成绩,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报考延边一中、延边二中的学生,其未计入录取计分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需达到B等(含B等)以上。

  3.质量评估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监测、评估初中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是衡量初中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是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的重要抓手。

  五、考试实施与保障

  (一)健全组织保障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县(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改革领导机构,成立中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政府统筹协调,精心组织,稳步推进。

  (二)完善制度保障

  健全政府主导、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机制,营造良好的考试招生环境。强化教育考试招生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安全体系。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健全招、考、录全过程的各项制度机制,提高考试招生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强化条件保障

  充分发挥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建立健全经费、人员、设备设施等各项保障机制,确保考试招生改革工作必备条件落实到位。加大培训力度,做好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建立一支思想道德高尚、业务水平精湛的专业队伍,保障中考改革的各项举措顺利实施。

  (四)深化教学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课时。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关注成长过程,注重实践育人,着力培育创新精神,促进学生自主持续发展。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

  (五)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教研部门、有关学校和新闻媒体,要开展多种方式有针对性的学习宣传活动,加大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氛围。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接受学校、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六)实行全程监督

  建立健全考试招生工作公示、告知、诚信、社会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信息,确保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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