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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铜陵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办法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1-25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6﹞84号)精神,引导初中学校全面执行国家课程方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有效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推动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17﹞21号)《铜陵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试科目及方式

  (一)考试科目

  《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等13门科目。省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等10个科目。

  (二)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地理等科目实行纸笔考试、闭卷方式;道德与法治、历史等科目实行纸笔考试、开卷方式;物理、化学、生物学等科目实行纸笔考试(闭卷)与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每个科目两项考试成绩合并计算作为学科总成绩;信息技术实行上机考试方式;体育与健康实行现场测试方式;音乐、美术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组织实施

  (一)命题要求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要兼顾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的不同功能。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在全面考查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杜绝偏题、怪题。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颁布各学科考试标准,省统一考试科目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全市统一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等科目由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制定考试内容和办法,由各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音乐、美术等科目考试由市教育局根据省颁布学科标准或指导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由学校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

  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在学科教学结束时进行。

  八年级下学期考试科目为:生物学、地理、信息技术。

  九年级下学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

  体育与健康由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制定考试内容和办法,由各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坚持多次考试制度,学生可在初二下学期或初三下学期参加考试,以最好成绩计入录取总分,考试于当年4月底前完成。

  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安排在每年5月上中旬完成。

  音乐、美术等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时进行。

  省统一考试科目时间安排如下:

  6月16日后一周内为信息技术考试时间,考试形式为分场上机考试,每场30分钟。  (三)组织考试、阅卷和招生

  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考试组织,全市统一阅卷,统一登分,各县区统一划分等级;实行网上评卷,确保阅卷公平、公正及成绩的可信。

  三、考试结果表达与使用

  (一)考试成绩呈现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以分数呈现;音乐美术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二)考试成绩使用

  1.作为毕业的主要依据之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发放的主要依据之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各学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齐全,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授予九年义务教育完成证书。学生参加统一考试不及格的科目,由学校组织补考,补考成绩只记合格、不合格,补考合格可以作为义务教育证书发放的依据,但不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2.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依据之一。各科目分值的设定,以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课程标准设定的课时、课程容量等为主要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原始卷面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2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70分;物理70分、化学40分、生物学40分,物理、化学、生物学的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各按10分计入相应学科总成绩;体育与健康60分;地理40分、信息技术30分(其中信息技术成绩作为高中阶段招生门槛,暂不纳入总分,在条件成熟时,将信息技术纳入计分科目)。

  四、其他

  本实施办法自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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