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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1-15

  近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依据或参考;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据悉,该意见将于2018年1月20日实施。

  “我们将尽快出台惠州的具体实施意见。”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有关负责人说。

  更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考量

  《意见》要求,从2017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全面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学校要指导学生及时做好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和典型事实证明材料,便于高中阶段学校在招生中使用。在每学期结束时,初中学校要将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并将公示后确认无异议的事实材料统一导入信息管理平台。学生毕业时,学校要根据评价内容和标准,综合学生各学期的各方面表现,分别对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作出写实性评价,并可以等级呈现。要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依据或参考,明确使用要求。

  《意见》指出,各科考试要结合学科特点,以笔试为主,探索面试、口试、实践考察、实验操作和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相形之下,惠州现行的中考成绩只是与学科成绩和体育成绩挂钩。

  惠州早已试点综合素质评价

  惠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早在2013年即已开始在市南山学校等学校进行试点。

  记者从南山学校了解到,该校从2013年9月开始,正式在小学部推行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评价制度,从文化课、思想品德与心理健康、学习习惯与生活习惯、运动特长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以小学一二年级为例,综合评价总分为100分,文化课成绩占综合评价总分的20%,思想品德与心理健康占20%,学习习惯与生活习惯占40%,运动与特长占20%。不同年级文化课成绩比例不一样,一二年级文化课只占综合评价总分的20%,三四年级占50%,五六年级占70%。

  按照该校评价要求,文化课成绩分别以期中期末考试成绩为准;运动包括跳绳和太极拳;特长包括各种球类、跆拳道、棋类、书法等,学生的小制作、小发明、演讲等也可以纳入特长方面的计分;而思想品德与心理健康、学习习惯与生活习惯的考核有具体的评分细则,班主任和生活老师负责考核。

  惠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透露,随着惠州市中考改革实施意见的出台,同时将会配套出台小学、初中的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惠州中考考试科目不变

  关于中考“新政”,意见指出,将改革招生录取模式。除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4门科目外,至少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和化学4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鼓励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6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体育与健康考试满分值权重不低于录取总分的8%。鼓励采用分数+等级或仅用等级的招生录取办法。有条件的市,可以探索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门科目成绩合格的前提下,给予学生一定的自主选择录取科目的机会。

  记者了解到,惠州早就将9门文化科目纳入中考范围。且2018年,惠州中考科目维持不变,文化科目为9科,加体育共10科。其中初三设考8科: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体育;初二年级设考2科:地理、生物(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作为初三年级升学录取使用。

  在体育考试科目方面,广东省各市根据本市具体情况而定。惠州市的体育科目考试为为必考项目加自选项目。必考项目有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选考项目为原地投掷实心球、立定跳远和一分钟跳绳三选一。

  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

  此外,从2017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等相关特长和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规范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群体等加分政策,严格限定加分范围,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规范资格审核程序,实行加分项目、分值、资格和名单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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