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中考改革:公平是中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关键
来源 :中国青年报 2016-09-24
中近日,教育部公布了中考改革意见,提出了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进考试成绩呈现方式,改革招生录取办法等举措,改革的最终目标在于建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招生录取模式,改变高中招生“唯分数论”的情况。
招生制度改革势在必行。过度倚重学生成绩,无法全面反映学生综合能力,还使得考试制度操控学生学习过程和学校教学过程,不仅不利于减轻学生负担,实现全面发展,也阻碍了创新人才的培养。改革招生考试制度,破解唯分数论,是整个社会的共识。
不过,公众对综合素质的客观、公平问题一直有顾虑。《中国青年报》曾针对综合素质纳入高校招生做过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有65.2%受访者认为实施的最大难度是统一评价口径和标准。杜绝人情、作假等“水分”,综合素质如何定级,学生互评的公允性,都是受访者担心的内容。
提高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招生的地位,也将面对公众对公平的担忧。与以考试成绩为依据相比,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观性、灵活性比较强,难有硬性标准。评价标准、等级不统一;教师滥用评价权力,根据与学生的亲疏关系、对学生的喜爱程度来评价;学校为追求升学率,教师为图安心,家长为了孩子,联合起来造假……这些问题都有可能发生。
没有民众的信任和支持,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将遭遇困难。如何让学生、家长乃至整个社会真正信任综合素质评价、支持改革,是招生制度改革的挑战。它关系到招生制度改革能否成为撬动整个教育改革的支点、顺利实现教育改革的宏愿。
要制定一个合理、清晰、易确定、易考量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要充分考虑细节上的可执行性和公平性,让综合素质评价全面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给招生学校以科学的参考。同时,综合评价标准制定也应该充分听取社会各方意见,集思广益,实现标准制定的民主化。建立在民主决策之上的改革方案,不仅是改革正当性的来源,也将提高改革方案的公信力和支持度。
综合素质评价的过程尤其应该公开透明,要为社会监督创造充分而良好的条件。不仅学校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过程、结果要公开透明,招生录取过程和录取结果也要公开透明。《指导意见》要求做好写实记录,将用于招生使用的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做到程序严谨、方便适用;同时,还特别强调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综合素质评价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保障客观真实。这些举措很有针对性。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把综合素质评价的过程、招生录取过程放置在阳光之下,才能有效防止****。综合素质评价的透明度上来了,公信力才能上来,公平才能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