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威海中考招生工作意见公布细数六大变化
来源 :文登网 2016-01-21
中日前,《2016年威海中考招生录取工作意见》出台,这意味着初中学业考试(即我们平时习惯称之的“中考”)在2016年将迎来新的调整和变化。那么,考试政策如何变,变化后又将产生哪些影响?针对广大师生及家长关心的问题,区招生办相关负责人作了解释。
变化一——
时间安排:开考时间推迟至9点
往年的中考,上午8点正式开考,需要考两个科目,直到中午12点才能结束。而在今年的中考中,时间安排将作出相应调整,由上午考2科、下午考1科改为上午考1科、下午考2科。调整后,上午的开考时间由以往的8点推迟至9点,结束时间由以往的12点提早至11点。
区招生办相关负责人指出,考试时间作出调整后将极大减轻考生负担,对于广大考生尤其是乡镇考生而言是一个利好消息。考试时间的调整进一步延长了早上和中午的休息时间,城区考生不用起的过早,乡镇考生的乘车安全也能够得到保障,从而确保广大考生能保持充沛的精力参加考试。
这位负责人同时提醒初四学生,参加中考的报名时间有所提前,截止时间由3月20日提前到3月4日。
变化二——
考试内容:英语、物理、化学科目增加新项
为了提高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在今年的中考中,英语科目增加了听力与口语考试,实行计算机考试;物理、化学科目增加了实验与技能测试,采取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测试评价。
与此同时,科目分值及考试时间也相应变化。物理科目分值由70分增加到90分,考试时间由80分钟延长至90分钟;英语科目分值由120分(含听力30分)调减为100分(笔试80分、听力与口语20分),笔试时间仍为90分钟,听力口语考试单独组织,考试时间为20分钟;体育与健康考试科目分值由70分调减为60分;思想品德科目考试时间由80分钟缩短至60分钟。
变化三——
考试成绩:以“分数+等级”形式呈现
往年中考单纯以分数作为成绩呈现形式,从今年开始,将通过“分数+等级”的形式呈现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成绩。
据介绍,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采取分数表达、分数呈现的形式,总分为560分。其中,语文和数学各120分、英语100分(笔试80分、听力和口语20分)、物理90分、化学70分、体育与健康60分。此外,着眼于加强学生体质的考虑,将体育与健康成绩由原来占总分7.9%增加到10.7%。
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学、地理、信息技术、实验技能成绩采取分数表达、等级呈现的形式,均设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个等级,得分为满分的88%以上的为A等、74%以上不足88%的为B等、60%以上不足74%的为C等、不足60%的为D等。
此外,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共5科,成绩采取等级表达、等级呈现的形式,同样设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个等级。
变化四——
招生录取:须满足“两必备、一依据”
考后录取方式一直是广大考生及家长重点关注的问题,在今年的新政策中,普通高中的录取方式出现了新的变化,简单称之为“两必备、一依据”。
据介绍,“两必备”是指考试科目中的思想品德、地理、历史、生物学、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技能6个科目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等级均达到C等,且至少有3项需达到B等,达到B等的科目中至少含思想品德、地理、历史、生物学中的一科,此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必备条件之一;另一个必备条件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5个考查科目成绩均达到C等。而“一依据”则是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6个科目考试成绩总分,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考生的考查科目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综合总等级为D级,则将不能被录取到普通高中。
变化五——
志愿填报:“3+4”师范本科志愿改为中考后填报
与往年一样,今年中考志愿分普通高中、“3+4”对口贯通培养本科(含“3+4”师范本科、“3+4”高职本科,以下简称“3+4”本科)、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一贯制大专、三二连读大专、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三个层次,但是填报时间改为中考之后。
以往,“3+4”师范本科志愿在中考前填报,今年威海市将“3+4”师范本科志愿填报改为6月24日至25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为五年一贯制大专(高职)、三二连读大专(高职)、技师学院、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设4个平行志愿;第二批次为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设4个平行志愿。8月中旬进行中等职业学校补充填报志愿。
区招生办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考生,无论填报哪类志愿都需在统一录取工作平台上进行,未经平台录取的一律不得注册学籍。
变化六——
加分政策:取消2016年1月1日后加分项
今年中考,威海市对特殊考生录取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凡是2016年1月1日前获得的市级及以上加分项均得以保留,但是对原有的加分奖励进行缩减。
比如,在初中阶段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科技竞赛中,个人获得市级一等奖或第一名、省级二等奖或第二名、国家级三等奖或第三名者加2分,个人获得省级一等奖或第一名、国家级二等奖或第二名者加3分,获得国家级个人一等奖或第一名、取得国家发明专利者加5分。另外,对在运动会比赛、音乐比赛、美术比赛中获得相应奖项的加分情况,也进行了类似的调整。
除此之外,2016年1月1日后获得相关奖项或发明专利的学生均不再具备中考加分或免试资格。而且,2016年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由10分调整为5分,自2017年起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特殊考生照顾政策只适合于普通高中录取,同一考生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