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将对考试制度进行改革减少考试次数及成绩排名
来源 :三晋都市报 2014-12-18
中12月17日,省教育厅就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育人模式等。提出了具体意见,包括中小学要全面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农村中小学办出农村特色、建立学生团队活动体系、培养学生自主管理能力、通过内容和形式的改革减轻课业负担、借助信息技术推进学生学习方式变革等多个亮点,与此同时,山西省将在学生考试制度上进行改革,减少考试次数,严禁组织月考周考,严禁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成绩排名。这一意见将在今后全省基础教育方面逐一落实。
在提升课程实施水平方面,中小学教育要增强思想教育性,有机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全面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效加强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教育。体现课程教学设计的科学性、时代性、适应性、可操作性和整体性,强化学科课程育人的配合,提高课程综合育人效果。按照各学科课程标准中有关实践活动的要求,落实课程标准所要求的调查、查阅、收集、观察、设计、制作、实验、研究、参观、讨论、交流等实践活动,切实改变教学中重知识传授、轻实践活动的现状,增加活动项目的思想性、趣味性和互动性。农村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地理优势,建立可供学生种植、养殖、制作的实践活动基地,有效组织形式多样的户外实践活动,彰显农村学校优势,办出农村学校特色。
参与和建设各种课外团队活动,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形式,意见中要求,各地和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团队建设和团队活动。把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等主题活动制度化。要重视学生课外兴趣小组、学生社团的建设,确保每个学生有机会至少参加一种学生社团活动。支持、引导学生志愿者组织的建设和活动,鼓励学生关注、参与学校、社区的建设和发展,培养社会责任感和担当意识。重视学习小组、班组织、少先队、团委会、学生会等学生组织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学生成长需要,建立完整、系统的学生团队活动体系,真正发挥团队和社团活动不可替代的育人功能。
学生自主管理能力培养是教育的重要任务。今后要创新学生管理理念和模式,把培养学生自主管理能力的机会还给学生,使学生能够自主学习,自主选择,自主发展。鼓励、支持学生参与策划组织体育节、艺术节等各种主题活动;参与各种公共生活的规则制定和秩序治理;自主管理小组、班级、社团等学生组织。高中学校要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培养学生生涯规划能力。中小学校要建立支持学生自主管理的指导、评估、激励机制。全省绝大多数初中、高中学校和小学高年级,基本建立以问题设计为关键、自主学习为基础、探究合作为核心、展示交流为特征的新教学模式,进一步推动由班级授课教学模式向小组探究学习模式的转变,深化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通过学生作业内容和形式的改革,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学生学业成绩。
教学装备管理要从方便管理走向方便使用,从方便班集体使用走向方便个人或小组使用。图书馆、实验室、器材室、专用教室等要尽可能向学生开放,最大可能地满足学生在自主学习、小组学习过程中的需求。按照靠近学生、靠近教师、靠近教学的原则,把必要的仪器、标本、模型、图书、挂图等装备,放置在教室、教研室、橱窗等便于师生接触、观察、使用的地方。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学生使用教室中的多媒体设备开展学习活动。改进计算机放置、管理办法,满足学生在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学习场所随时使用计算机的需要。今后一个时期,在基本完成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教育资源班班通任务的基础上,还要实现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改变教师教学方式,引导学生利用网络获取知识,完成作业,交流思想,共享成果。培养学生网络自律能力,养成文明上网、理性用网习惯,学会正确看待和辨析网络信息。在2015年完成所有教师和所有初、高中学生学习空间建设任务。具备条件的地方,建立小学生学习空间。配齐配足计算机,满足学生随时随地使用计算机开展学习的需要。在宽带网络进校园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
在规范考试管理方面,一方面要减少考试次数,小学一至三年级原则上不组织统一考试;四至六年级语文、数学、科学、英语每学期组织一次书面考试,体育组织一次测试,其他学科可组织考查;初中阶段语文等文化类科目每学期可组织一次书面考试,体育组织一次测试,其他学科可组织考查;高中阶段组织各学科模块结业考试,体育每学期组织一次测试。严禁组织月考周考,严禁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成绩排名。
另一方面改革考试内容,发挥考试评价的正面导向作用。课程标准是考试命题的唯一依据,严禁超标命题,中考不再印发考试说明。语文等文化类科目采用书面考试;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等采用操作考试;体育采用实地测试;其他课程采用考查。探索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其他课程中实践活动的命题和考查办法;探索理科实验教学的命题和考查办法;探索学科素养、学科能力的命题和考试办法;探索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社会责任感的考查、评价办法;改进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课程的命题和考查办法。
拓展学生评价领域,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在完善国家课程考试办法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学生学习校本课程、参与学生团队活动的评估方式和成绩使用制度;建立和完善学生社会实践、社区服务活动、个性特长、标志性成果、发展潜能等综合素质的记录、考核和结果使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