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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考政治知识点梳理:学法用法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5-09-18

  考点13:了解法律规范的特征,理解我国法律的本质。

  什么是法律?

  答: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

  法律的特征:(1)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2)法律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

  (3)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我国法律的本质是我国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

  考点14: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的区别与一致性

  为什么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或辨析:治理国家只需要道德,不需要法律。

  答:(1)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相辅相成:①我国法律体现并维护社会主义道德;②社会主义道德补充我国法律的不足,支持、促进法律的贯彻实施。(2)法律和道德各有区别,不能互相代替: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道德依靠社会舆论保证实施。所以我国要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

  考点15:知道法律具有制裁功能,更具有保护功能。

  法律的功能有:(1)规范功能:法律的规范作用突出地表现为它规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2)评价功能:是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3)保护功能: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行为犯罪,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

  考点16:知道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特殊保护。

  辨析:未成年保护法已很好地保护了未成年人,因而未成年人无需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答:上述观点是错误的。

  (1)未成年人需要法律的特殊保护,也需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因为:①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时期,缺乏社会经验和辨别是非能力,各方面还不成熟,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司法部门给予特殊保护。②社会各方面的的保护和帮助还需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家长、老师、社会也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③学会自我保护是未成年人走向成熟的重要一步。

  (2)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就要做到:①掌握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技能;②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③加强品德修养;④学法、知法、守法,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防微杜渐。

  如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答案参考上题第(2)点]

  自我保护的方法有:(1)保持高度警惕是避免侵害的前提;(2)依靠自己的智慧迅速而准确作出判断,要采取机智灵活的方法与其斗争;(3)遭遇意外险情与伤害时,需要冷静,学会用最有效的求助方法;(3)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

  考点17:知道我国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两部专门法律的名称。

  我国保护未成年人的两部专门法律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人犯罪法》。

  考点18:掌握未成年人保护法分别规定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具体内容。(参阅《丛书》P30-31懂得:(1)哪四种保护?(2)具体内容的理解?)

  考点19:了解违法行为是指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禁止的行为,包括违宪行为、违反刑法的行为、违反民法的行为、违反行政法的行为。

  什么是违法行为?

  答: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的种类包括违宪行为、违反刑法的行为、违反民法的行为、违反行政法的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的情节比较轻微,相对刑事违法行为而言,对社会危害性较小,因而称它们一般违法。而刑事违法行为则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即叫犯罪。

  考点20:理解犯罪是违法的一种,即违反刑法的行为,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要清楚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什么是犯罪?

  答: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也称刑事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

  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1)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它是犯罪的最基本特征。(2)犯罪是一种触犯刑法的行为。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3)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刑罚当罚性是犯罪严重危害性及刑事违法性的必然后果。

  考点21:了解哪些行为属于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知道这些可能发展成为违法犯罪。

  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强行向他人索取财物等;

  严重不良行为: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参与,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

  辨析:大法不要犯,犯点小法或犯点小错无所谓。

  答:上述观点是错误的。因为:(1)这里的“犯大法”是指犯罪,“犯小法”是一般违法行为。无论是一般违法还是犯罪,都是违法行为,都有社会危害性,都要受到法律制裁。(2)小错是大错的开始。有了一般违法行为或者其它小错如不及时改正往往会发展为犯罪。(3)中学生要学法、知法、守法,树立远大理想,加强品德修养,防微杜渐,有了小错或一般违法行为更要及时改正,才能健康成长。

  考点22:懂得自觉抵制不良诱惑是避免违法犯罪的重要主观条件,要自觉抵制“黄、赌、毒”和“法轮功”邪教等不良诱惑。

  考点23:了解在日常生活中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特别是要知道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树立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掌握自我保护的本领。

  答:法律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有力的武器。能够获得法律帮助和服务的机构有: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

  考点24:知道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主要包括诉讼、非诉讼途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非诉讼手段是维护合法权益常用的有效手段。它包括向有关部门反映、调解、仲裁等。

  诉讼(打官司)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手段,是保护权益的最后屏障。它包括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

2016中考政治知识点梳理:学法用法

  答:(1)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2)违法犯罪分子往往是凶恶的、狡猾的。在与其斗争时,既要勇敢,又要机智特别是在双方力量对比悬殊的情况下,不要与其硬拼,而要讲究智斗,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伤亡,力求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巧妙地将不法分子抓获。(3)设法稳住歹徒,记住歹徒相貌,了解歹徒去向,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等,都是行之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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