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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扬州中考新方案的三大变化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3-10

  今天上午,扬州市教育局发布《扬州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方案》,新的方案主要有三大变化:

  变化一:考试时间调整到6月15日到17日间。

  变化二:今年历史与政治考试间隔时间变为10分钟。

  变化三:2018年参加中考的,会考变得更加重要,凡是会考成绩有D等级的要求升入省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就读的,一律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

  扬州发布现将方案全文发布如下:

  为建立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适应的中考中招制度,切实发挥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对推动和保障课程改革的重要作用,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出台2018年中考方案,主要从全科测试、升学考试科目设置、进一步规范招生等方面,对2018年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进行了具体明确。

  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科目设置

  初中学生毕业升学必须对国家规定的所有课程开展测试,包括文化科目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会考、考查科目以及综合素质测试。

  1.文化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为文化考试科目,在初三年级进行。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各文化学科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卷、网上评卷。

  2.体育与健康考试项目

  全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以满分30分计入学生升学总分,其中学习过程评价12分、体锻效果评价18分。

  3.会考科目

  地理、生物、理化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为毕业会考科目。地理、生物学科实行闭卷考试,在初二年级进行,由市教育局按中考文化考试科目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命题、制卷,统一网上阅卷,试卷结构、难度依据学科考试说明确定。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按市教育局制定的具体方案实施。

  4.考查科目

  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为考查科目,考查结果以等级形式(合格、不合格)呈现。

  5.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素质发展状况的重要手段,其评价结果是学生毕业和高中录取的必备条件。

  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各初中学校要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学生健康卡》和《成长记录袋》等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应参照学生成长记录和学生本人、同学及相关人员提供的信息。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应向学生及其家长公示和解释。综合素质评价获得优秀等级的学生名单应及时在学生所在班级公示。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用等级加评语的方式呈现。评价等级分为A、B、C、D四等级。各初中学校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各班级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评价小组主持班级学生的综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要在充分听取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由评价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各初中学校应对初中毕业学生进行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的全面鉴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达C及其以上等级者方可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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