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余姚中考考试大纲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4-13
中余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普职高、乡镇(街道)教辅室、初中: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精神,推进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以下简称中考中招)改革,积极探索基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及多元评价条件下的招生新途径,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推动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化发展,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宁波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甬教基〔2017〕64 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有利于深化课程改革,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以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化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学业考试对象及报名
(一)对象:具有浙江省户籍或港、澳、台籍,电子学籍在册的余姚市应届初中毕(结)业生,或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9年9月1日后出生)未取得各类高中在册学籍号的余姚市历届初中毕(结)业生。
其他在我市就读的应届初中生,报考我市普高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完整的我市初中阶段连续学习3年的经历和学籍;(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职业(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我市开设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3)父母一方近3年内有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2017年仍可报考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
(二)考生于3月28日—3月31日向报名点学校报名,填写《余姚市2017年高中段招生考试报名表》,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两张,并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的规定,交报考费用。
(三)全市各初中均为报名点,负责对本校考生(含往届生、回籍生)的资格审查和材料汇总,并向市中招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具体为:
1.在本市就读的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包括符合报考条件的具有余姚市户籍的往届初中毕(结)业的考生,下同),在原毕业学校(报名点)报名。在余姚市外毕业的本市籍往届生在户籍所在地报名点学校(一个乡、镇、街道有多所初中的,按施教区划分进行界定“报名点学校”,下同)报名。
2.在本市外初中就读并取得了就读学校学籍的余姚户籍考生,若要回本市参加中考,须持就读学校的电子档案“学生基本信息表”,并盖有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的审核章,随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报名点学校报名。
3.未取得就读学校电子学籍的我市户籍初中毕业生,一律回到电子学籍所在的初中学校报考。
(四)2017年继续实行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段招生考试两考合一,各校不得限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结)业生参加考试报名。
(五)各报名点学校须在4月6日下午5:00时前向市中招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报名通过网络上报。报考费由报名点开具转帐支票,于4月11日前交市教育局计划财务科。
三、考试
(一)学业考试科目、分值及形式
2017年学业考试具体考试日期、科目、考试形式、答卷时间、满分分值见下表:
考试科目 |
考试形式 |
答卷时间 |
满分分值 |
语文 |
闭卷 |
6月16日(周五)上午 8:30—10:30(120分钟) |
150分 |
社会 |
开卷 |
6月16日(周五)下午 13:30—15:00(90分钟) |
80分 |
英语 |
闭卷 |
6月16日(周五)下午 15:40—17:20(100分钟) |
120分(含听力25分) |
数学 |
闭卷 |
6月17日(周六)上午 8:30—10:30(120分钟) |
150分 |
科学 |
闭卷 |
6月17日(周六)下午 14:00—16:00(120分钟) |
180分 |
体育 |
文件另行制发 |
40分 | |
满分 |
720分 |
所有科目均采用答题卷答题,考生在各学科考试中均不得使用计算器。社会学科继续采用全开卷笔答形式,允许考生携带相关教材和资料进入试场,考生在试场内不得相互传、借教材和资料。
具有我市户籍并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异地就读并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其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可在原就读学校参加,由原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基(普)教科出具成绩证明,认可其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宁波大市外异地就读并要求回本市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其体育考试须参加我市统一安排的高中段招生体育考试,不参加考试视作自动放弃,其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原则上分别视为P等,经参考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项目测试或认定符合条件者可获得A等。
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测认定的听力残疾考生,学业考试报名时,经本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中招办核定,可免予考生外语听力考试,成绩参照该生笔试成绩的百分比计入。
(二)命题说明
2017年学业考试根据国家教育部初中学科《课程标准》和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初中部分学科教学内容及要求的意见》(浙教办教研〔2010〕160号)要求,以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编写的《宁波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作为命题和试卷质量评价的依据。命题以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重点,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的联系,加强对在真实情景中问题解决能力考查,加强对学科思维能力考查,加强对实践能力考查,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有关学科命题将保持一定比例的PISA(国际学生评估项目)类试题,科学学科引入一定量的科学实验类试题。有效控制试卷难度,各学科难度系数控制在0.70至0.75之间。
为深化英语课程改革,全面检测初中学生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2017年保送生招生中增加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分值20分,考试时间5月6日。
(三)试场设置
各考点要选定光线充足、通风良好、桌椅平整的教室作为试场,每个试场安排桌椅30套(单坐),考生30人,不足30人的尾数考生也编一个试场。考生的准考证号码由中招办用计算机统一编排。
市中招办聘请工作负责、政策性强、能坚持原则的同志担任考点负责人;各考点聘请工作细致、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有子女在本考点考试的人员不得担任本考点的监考人员;当年初三任课教师不得参与本校考生的考务工作。
各考点学校要加强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考点及部分分考点要按规范设置试卷保密室。
四、阅卷
每天考试结束后,各考点要立即将试卷送达市中招办,由市中招办当天统一送往宁波市考试中心,由考试中心集体组织网上阅卷。阅卷结束后,成绩下达到学校,学校只限通知考生本人,不得将学生考试成绩公布。如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学校提出,由学校汇总,在规定时间内向市中招办申请复查。根据宁波市相关规定,复查只查询试题有无漏批和积分有无差错。
五、填报志愿
(一)提前批次志愿
考生可在中考报名时根据本人意愿填报余姚中学。
(二) 第一批次志愿(自主招生)
今年各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采用中考成绩公布之前由考生估分后网上填报志愿进行录取的办法。在6月18日8:30--6月20日17:00由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在余姚教育网(./)中招专用网页上自行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每一考生限报一所普通高中。6月21日上午各初中学校进行志愿填报确认工作,由考生及家长签字确认所填志愿。其中市姚中书院拟录取2个班级;市梦麟中学拟录取6个班级;市二中拟录取4个班级;市三中拟录取2个班级;市四中拟录取4个班级;市五中拟录取2个班级;市七中拟录取2个班级;市八中拟录取2个班级;市高风中学拟录取4个班级。以上自主招生根据考生志愿待余姚中学录取结束后,在普高录取“控制线”以上按成绩从高到低同时进行第一次录取,额满为止。考生填报志愿需谨慎,一经录取不得更改志愿。市姚中书院、市梦麟中学、市四中和市高风中学四所学校的剩余计划新生由上述四所学校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自主录取。
(三)第二批次志愿
今年普通高中第二批次志愿的填报也采用网上填报志愿进行录取的办法。待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以根据本人的成绩和意愿,在余姚教育网(./)中招专用网页上填报除市姚中书院、市梦麟中学、市四中和市高风中学外的其它普职高志愿。每位考生可填报三个普高志愿或六个职高志愿(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作为一个志愿)。填报市外学校志愿的考生(含市外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等),报考志愿一律填报在高招办的志愿表内,不再填报本市学校志愿。但只报考“五年一贯制”、“3+2”、“3+4”职业教育试点班以及学前教育本科班志愿的考生仍可兼报本市普职高志愿。已被提前招生学校录取的学生、报考自主招生且被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填报志愿。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各类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参考综合评语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普通高中若要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实行录取第二、第三志愿时,分别在考生总分中减去2分、4分投档;当录取中出现总分相同时,先比较数学和语文两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两科合计成绩相同,再比较数学、语文和英语三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额满为止。各类学校必须严格按市政府下达的事业计划招足新生,不得以种种借口拒绝上线的考生。
2.待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市中招办将继续划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 报考民办普通高中的考生须注意,报考时应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二)录取顺序
学业考试后高中段招生的录取顺序为:①职业高中部分专业提前自主招生——②余姚中学全部——③各普高自主招生——④市姚中书院、市梦麟中学、市四中和市高风中学自主招生录取后剩余部分,职业高中部分专业自主招生(包括本市内除“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外的所有“五年一贯制”、“3+2”相关专业,下同)——⑤各普职高计划剩余部分、中专、技校。
(三)录取办法
1.市二职校农口类专业、市职教中心社会文化艺术专业、市姚江旅游学校旅游专业将在5月份进行提前招生。市二职校、市职教中心、市姚江旅游学校的提前招生办法另行制发。
2.职业高中部分专业提前自主招生。考生可待中考结束后志愿填报前凭准考证直接到有关学校报名,由学校和考生双向选择(不参考中考成绩),提前录取。
3. 市姚中书院、市梦麟中学、市四中和市高风中学四所学校的剩余计划及职业高中部分专业的自主招生均采用不报志愿、考生与学校双向选择、学校提前录取的办法,即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凭中考分数卡直接与学校联系录取事宜,由学校确定是否录取,直至满额。招生学校必须按招生办法进行录取,直到录满计划数为止。通过上述程序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填报其他学校志愿或已填志愿作自动放弃论。
4.同时填报 “五年一贯制”、“3+4”职业教育试点班、学前教育本科班和普高志愿,且“五年一贯制”、“3+4”职业教育试点班先行录取的,普高不再录取;同时填报市外“3+2”和普高志愿,且普高先行录取的,“3+2”不再录取。
5.允许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生。每所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体育生人数不超过6人,所招收的体育生除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2017年我市普通高中新生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上外(体育特色学校和体育定点参赛项目学校除外),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初中三年中曾经获得过余姚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三名或团体单项项目前六名(主力队员);二是获奖项目必须是招生学校体育集训队当年组队所缺的项目。
6.为了推动省示范特色高中创建,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化发展,鼓励部分普通高中开展招收特长生试点。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特色,需招收艺术、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领域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应经市教育局批准。特长生招生数量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一定权重进行考核录取,其中学业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学校要事先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章程应包括招生条件和程序等内容,明确招收特长生的类别、数量、专业测试办法及录取办法等信息。特长生特长所对应的综合素质测评项应为A等,面试时间不早于4月15日。(普通高中各类特长生招生办法另行通知)。
7.余姚市技工学校、余姚市外学校在本市招生的录取工作由市高招办具体实施。
8.余姚中学招生。2017年余姚中学招生办法另行制发。
七、档案材料
高中段招生档案主要包括:毕业生登记表、体格检查表、中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情况登记表等。考生档案由各初中负责组织填写、整理。考生情况登记表由各初中填写后,连同体格检查表集体上交市中招办,其他档案材料由各初中保存备用。
八、其他事项
(一)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2017年各类高中段学校招收录取新生时,继续把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前置条件。被录取为余姚中学的新生,其综合素质测评应为1A3P及以上等第;推荐为保送生的,其综合素质测评应为2A2P及以上。其他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学生其综合素质测评原则上应为4P及以上等第。科学实验考查由市中招办牵头,教研室具体实施,学校和仪器装备部门配合,具体时间由教研室确定。201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办法见附件1。
毕业班学生(除余姚中学保送生外)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必须在5月13日前完成, 5月16日下班前把结果录入“高中段招生报名系统”。凡被定为A等的项目,其印证材料必须在5月19日送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核(上午审核铁路杭甬线以南学校送审材料,下午审核铁路杭甬线以北学校送审材料),余姚中学保送生的综合素质评价A等项目的印证材料须在4月27日送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核。
(二)高中段招生中有关加分的规定另行发文,各类加分对象必须填写《余姚市2017年中招加分考生登记表》,并提供原始证件和复印件,报市中招办审定核准。
(三)2017年市中招办继续实行对各校学业考试成绩处于全市后20%的学生人数和比例进行统计(以初三年级事业报表为准,无故不参加学业考试者视作后20%内的学生),统计结果作为各初中学校教学质量评价和重点中学招生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之一。
九、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高中段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高中段招生工作。阅卷工作由市教育局教研室负责。
各考点应建立相应的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由当地镇乡(街道)有关领导任组长,考点主考任副组长,副主考及有关人员为成员。
各初中负责本校考生的报名、体检、考生资格审查等工作。乡镇初中还要配合考点做好试场安排、考务组织以及录取过程中的有关工作。
十、注意事项
(一)高中段招生工作政策性强,社会涉及面广,关系到千家万户。要深入实施高中段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杜绝不正之风,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市教育局将加大对中考中招工作的监督力度,对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核实,要予以严肃处理。各高中学校和初中学校一定要加强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特别是要把今年中招政策中调整的情况向学生和家长讲清讲透。
(二)高中段招生工作环节多、任务重、难度大、准确性和要求高。各考点要层层落实、严格把关、环环紧扣,保证顺利完成中招考试任务。各初中要把考生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确引导,致力于提高全体学生的整体素质,使每位考生找到自己合适的学校,特别是要指导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上学生填报普高志愿时,要慎重选择学校,以防由于志愿“撞车”而导致落榜。
(三)高中段招生工作复杂、细致,各有关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各招生学校要规范每个招生环节,招生宣传时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诱导考生,不得到初中学校设摊招生,坚决杜绝乱招生现象。各校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规范收费工作。
(四)各初中学校要坚持把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工作落到实处,要面向全体学生;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课程;不得在招生考试前重新分班;不得搞名目繁多的模拟考试;不得无视学生身心健康进行加班加点。
(五)加强学籍管理,要严格按照浙江省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系统管理要求,规范高中新生的学籍管理,做到学生就读学校与学籍注册学校一致。对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私自接受无学籍学生就读的学校,根据《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五条“学生学籍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规定,将直接追究校长责任。
附件:1.余姚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详见余教(2015)104号文件)
2.给全市初三学生家长的信
3.2017年余姚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高中段学校申请表
4.2017年余姚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中段学校就读汇总表
余姚市教育局
附件2:
给全市初三学生家长的信
尊敬的家长:您好!
首先诚挚感谢您多年来对我市基础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您孩子即将完成初中学业,进入高中学习之际,您一定十分关心孩子就读高中的相关事宜,现介绍如下。
在全市各地政府对教育的高度重视下,各地均办有一批能基本满足当地初中毕业生就读需求的优质普高。各普高应首先满足当地学生的上学需求,针对现有学生的实际情况因材施教,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省教育厅于 2007 年下发了《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浙教基〔2007〕150 号),其中对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做出了明确规定:各地中小学原则上在本地范围内招生,如要跨县招生,必须经学校所在区县(市)和生源所在区县(市)教育局同意,报设区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组织招生;如要跨设区市招生,必须经学校所在设区市和生源所在设区市教育局同意,报省教育厅备案后方可组织招生。2010 年,省教育厅又下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学生学籍电子化管理的意见》(浙教基〔2010〕163 号),进一步重申跨县和跨区招生管理的规定,并全面实施学生学籍的电子化管理。
从 2011 年开始,我省实现了全省所有普高、初中、小学学生学籍的联网管理,做到“一生一号”。 学生必须在学籍系统中进行注册方可获得学籍,学生学籍与电子学籍档案联动,采用“小学入学建档,各学段随转”的原则进行管理。因而,学生在普高入学时,需从原毕业的初中学校转入电子学籍档案,才能注册获得学籍;学生中途转学,也需从原就读学校转出电子学籍档案,才能在转入学校注册获得学籍。如果公办普高违规跨市、区县(市)招生,民办普高违规招收已经被生源地学校录取的学生,该校将无法转入所招收学生的电子学籍档案,也无法为所招收的学生在该校注册学籍。没有普通高中学籍,学生将不能参加学业考试,也不能获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学生初中阶段后,进入国际合作项目就学的,必须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否则就不能取得义务教育合格证书。2017 年预计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学校比例将超过 98.5%,能够为全市初中毕业生提供足够就学机会,招生中应按规定及时填报志愿,如不填报志愿,将有可能失去入学机会,请务必慎重考虑。
请您务必及时了解当地高中招生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尤其是在准备报考跨市、区县(市)普高时(包括各类国际合作项目),务必要求招生学校出示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文件,以免给您和您的孩子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最后,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学校的教育工作,共同维护我市高中段学校良好的招生秩序。
宁波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