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

导航

2015舟山市中考方案和招生政策全文

来源 :舟山市教育局 2015-05-08

  5.职业学校招生

  职业学校实施全市范围内区域一体化招生。各中等职业学校打破县(区)行政区域界限,面向全市初中毕业生招生。中考成绩发布后,初中毕业生根据个人兴趣特长和职业意向填报相关志愿,各职业学校根据志愿实行网上录取。鼓励初中毕业生按个人兴趣特长和职业意向跨县(区)就学。各初中学校要大力推荐考生填报职业院校。各职业学校要加强招生宣传力度,确保完成招生计划。

  对就读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的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助学金制度。对取得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取得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年2000元的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残疾学生(简称五类生)和家庭年人均收入7000元以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咨询服务。志愿填报与录取等具体工作可联系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电话:2046203,2036049,2046209;中职类招生可联系市教育局职成教处,联系电话:2026217。各项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5。

  七、部分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调整的说明

  1.2015年舟山中学继续面向全市六个录取区域单列计划招生。其中面向新城、市属和定海三个录取区域的330名(含已被舟山中学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以下同)招生计划,先按南海实验初中和舟山第一初中实际报考新城录取区域的考生数的15%(尾数进位后取整)分校招生,其余招生计划再按同一分数线面向新城、市属和定海三个录取区域招生。对南海实验初中和舟山第一初中学区内(指2013年新城行政区划调整前)报考新城录取区域的考生,分校按15%计算舟山中学录取数,超出的录取人数不计入330名录取计划,另行追加。之前所有关于舟山中学面向新城录取区域15%的招生政策及解释均已本文件为准。

  2.2015年,南海高中继续面向新城、市属、定海三个录取区域招生,其中面向定海录取区域计划招生40名。

  3.2015年起,白泉高中面向定海、新城、市属三个录取区域实行城乡统一分数线招生,其中面向定海区属农村初中学校实行定向保底招生。金塘中学继续面向定海、新城、市属三个录取区域招生,不受城、乡户籍限制。

  4.大衢中学分大衢中学考生和其他岱山考生两类单列计划招生。大衢中学考生,指大衢中学初中毕业报考岱山录取区域的考生;其他岱山考生,指其他初中毕业报考岱山录取区域的考生。

  5.各普通高中要切实转变教育理念,优化教学组织形式,逐步推进行政教学班的平行分班,取消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等,加强分层走班教学实施分层、分类教学。从2015年起,市本级定海一中、南海实验高中起始年级全面实行平行分班。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录取办法,已被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民办普通高中不得录取。

  八、加强领导

  1.高中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关系到学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各县(区)要依法加强对招生宣传工作的管理。市教育局统一编印《招生通讯》,在6月16日前全部免费发放到每一位初三学生。各初中学校要把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办法等及时、准确、全面地传达到每一位考生及考生家长。各县(区)教育局及学校要严禁不具备在我市招生资格的学校在当地进行乱宣传、乱招生。

  2.进一步提高初中毕业生升高中学校的比例并保持普职比协调。各初、高中学校实行招生工作校长负责制。各县(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要确保毕业学生100%接受高中段教育或预备劳动力培训。

  3.为规范招生秩序,普通高中由市教育局会同各县(区)教育局在市教育局集中组织录取;各校必须严格按市教育局招生政策和工作日程完成相关工作;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所有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学生一律通过舟山教育网实行网上录取确认,录取操作员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请于2015年6月1日前通过舟山教育网高中招生栏目进行网上填报。严禁超计划招生,不得以自费生、旁听生、借读生等名义招收学生,市教育局将按下达的2015年高中录取名单审核并核准学籍号,高中学校之间的转学必须经主管教育局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批准;严禁各普通高中学校以各种名义提前直接招生或提前预约招生;严禁以各种名义对学生自主选择学校施加压力或变相强迫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各校以非第一志愿报考本校为由限制符合分数的学生享受平等分班的机会;严禁各初中学校以家长委员会等各种名义擅自向媒体等发布本校的重点中学录取人数。

  4.严肃中考招生纪律,加强招生监督检查。市教育局对高中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公布举报电话(市教育局举报电话为2600333),接受社会对招生违规行为的实时举报。对违反高中招生纪律和政策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和举报查实将严肃处理。各县(区)教育局也应加强招生监督,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分享到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